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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刚刚通知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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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林双伟 摄

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

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

“家庭人均年收入

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资料图 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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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图文无关

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

我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

据此,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新标准自4月17日起执行。

此前

福州中心城区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

公租房申请对象收入规定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 5.3万元

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 5.3万元

此次调整后

意味着公租房申请门槛有所降低

或将惠及更多群众

记者 江海

新媒体编辑 徐强

监制 管慧 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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