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小米SU7车主买车5天后被极越开除”一事持续引发网友热议。对此,极越方面回应称,该员工是极越社交媒体岗位的运营人员,却以自己个人名义在全社交平台开设矩阵账号,大肆宣传友商小米SU7的产品,时间长达三个月,违反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不从事与公司竞争业务”的条款。

关于:极越汽车单方解除用户发展部门员工姚某某劳动合同的情况说明

近日网传极越汽车因员工姚某某购买某米汽车而开除一事,与事实相悖。为正视听,公司澄清如下:

极越汽车并非因姚某某购买某米汽车而予以开除,事实全貌是:

首先,姚某某身为用户发展部门负责社交媒体/私域运营岗位工作人员,自2024年年初以来,以个人名义在包括微博、B站、小红书、抖音、懂车帝、视频号等在内的多个社交媒体注册账号“大姚Tok”,持续为某米品牌进行车友群运营,长期宣发、且只宣发某米品牌车型相关内容,已具备自媒体属性,与其所在岗位职责直接冲突,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不竞争义务。

其次,根据姚某某上述社交媒体账号的宣发时间戳显示,其宣发行为多次发生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换言之,姚某某系在上班时间从事上述与公司事务无关、且明显有悖于其本职工作职责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更甚者,公司记录显示,姚某某还存在多次无故旷工行为,特别是,姚某某于4月3日旷工前往北京参加某米汽车的提车仪式,并以“雷总给我开车门”为题在上述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传播,并被多个媒体公开报道。

公司认为,姚某某的上述种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制度,公司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于法有据,亦合情合理。

此外,公司还注意到,姚某某在被解除劳动合同后,以“大姚Tok”账号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因为买了某米车企开除我”等不实信息,并主动联系各种媒体账号扩散等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公司对外形象和声誉。公司对此已经予以取证,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最后,我们想声明的是,极越汽车一直秉承开放包容的心态,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我们珍惜每一位同行的参与者。极越汽车从未禁止员工购买其他品牌车型,事实上,无论员工驾驶什么品牌车辆,公司在工区专属停车场均为员工提供停车位和便利充电补能设施。

请广大公众知悉真相,不信谣、不传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男子称因购买小米汽车被开除?

4月15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购买小米SU7创始版汽车后被自己所在公司开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友发布的视频截图

‍据该网友表述,自己就职于一家新能源车企,前几天买了小米SU7,5天后就被公司开除了。其表示,公司以违反竞业协议为由将其开除,且未给予其赔偿金

此前,该网友曾在网络上晒出提车时与雷军的合照,并配文称“SU7是我当下的梦想之车”。主页介绍则为“全国首批SU7车主,雷总开过车门的男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视频截图

根据其公开的微博内容显示,截至4月16日下午4时,该网友微博共发布15条博文,当中14条均和小米SU7相关

随后,在评论区有网友指出该男子疑似是极越员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16日15时许,记者从极越客服人员处获悉,该网友因什么原因导致被开除需要进行调查,会把问题反馈上去,相关部门会调查跟进。关于极越在职员工是否有选购其他品牌车辆的限制,该客服人员表示,暂时没有相应的明文规定

18时许,极越用户体验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回电称,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核实处理,目前还没有结论,后续若有相关进度和结论会第一时间告知。

同时,网络上流传着一份《极越内部对前员工姚某某事件的说明》,其中极越方面表示:姚某某身为公司用户发展 - 社交媒体运营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以个人身份为竞品进行全社交媒体运营、长期宣发、且只宣发 X 米车辆相关内容。此外,他还存在多次无故旷工行为。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对于姚某某利用社交媒体散布其被开除原因系因购买竞品车辆的不实谣言、并有组织的在公司直播间、社交媒体账号、公众媒体平台等多处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公司现已同步收集证据,后续将以法律手段予以追诉。

其中还提到,极越从未禁止员工购买其他品牌车辆,相反有不少同事开着其他品牌车辆上下班,还提供了停车位和便利的充电补能设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传极越内部说明

对于这份《说明》的真实性,极越用户体验中心工作人员称“建议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因为此问题,目前相关的进度是正在核实中”

对此

有网友表示

“身在曹营心在汉”

“开除得一点儿都不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也有网友表示

这是不是在蹭热度呢?

先看看,别着急下结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极越汽车法务部、深圳新闻网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