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江苏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冒“舒肤佳”香皂的商标侵权纠纷,最终认定某副食店销售侵权商品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不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但仍应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据4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小店售假法院判决不用赔?消息一下上了热搜。看了详细报道,网友大多也认可这个判决。

在此强调,法院的判决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依法主张合法来源抗辩的,应当举证证明合法取得被诉侵权产品、复制品的事实,包括合法的购货渠道、合理的价格和直接的供货方等。

所以,这里的关键点就在,小店是不是知假卖假,有没有从售假中获取不当利益。小店提供的证据显示,香皂是以3.5元/块的市场价通过正规电商平台进货,来源合法。另外法院也认为,不应苛求小店对所进货的香皂予以一一核验真伪。

不过,依然有一些网友并不太认可这个判决,认为“售假也没事儿”,是在给卖假货者撑腰。其实不能这样简单解读。

在舒肤佳相关案例中,广州宝洁公司是维权的主体,“舒肤佳”是其注册商标。他们起诉小店的理由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消费者在该店买到了假舒肤佳,然后去法院起诉结果可能就不同了。

消费者维权,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就是说,小店不知出售的商品是假冒商品,来源也合法,但面对消费者索赔时,依然要承担相应责任。法律同时规定,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那么,是不是售假没事儿呢?我们注意到,最终,宜兴法院依法判决某副食店停止侵权并支付宝洁公司合理维权费用500元。这就说明,小店其实也为售假付出了代价。

一般而言,小店直接面对消费者,面对这么多商品,要求他们一一核实真伪并不现实,有时他们恐怕也无相关鉴定能力。总之,就是要从正规渠道进货,留存各项单据,避免掉入陷阱。如果知假卖假,自己拿出不进货的合法材料,或者从进价上就能判断是假货,面对厂商的索赔,结果可能就不太一样。

不过,在正规平台上出售假货的行为,更让人难以容忍。作为平台方,有责任核实相关公司的资质,确定他们售卖的商品货真价实。所以,一些网友建议广州宝洁公司向出售假舒肤佳的公司、网络平台和生产假货的厂家维权,这样更精准一些,理由更充足一些,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打蛇要打七寸,打假要抓源头。就是说,假舒肤佳的上游产业链,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