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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五江十岸防洪功能及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凤岗堤工程,是一项旨在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及生态环境的重要工程。该工程已于2024年1月18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官方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批准文号

赣土批字〔2024〕194号。

规划用途

本次征收的土地将专用于水工设施用地,以支持防洪功能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

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赣州市凤岗镇的岗孜村和朱家村。具体的征收范围可通过赣州市中心城区五江十岸防洪功能及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凤岗堤工程的影像套核图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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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权属单位及面积

本次征收涉及凤岗镇岗孜村和朱家村的土地,总面积为135.768亩。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将遵循《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具体补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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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政策

安置工作将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赣市府发〔2017〕1号)的规定执行。

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告知期限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4日。

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所有涉及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携带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前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设置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存在争议的情况,将由南康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凤岗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西巷4号

本公告旨在为相关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土地权利人提供清晰的指引,确保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进行。期待所有相关方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赣州市中心城区的防洪功能及生态修复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