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严格遵守长江禁渔相关规定,不采购、不售卖野生鱼类。”4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亿丰农贸市场一家水产品售卖点提醒该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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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的“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成果,持续以高压态势打击市场流通领域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的行为,4月12日至15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禁售工作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市场流通领域各类涉渔获物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巩固长江禁渔监管成果。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围绕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店等重要场所进行。在餐饮环节,检查以私房菜、农庄等命名的餐饮单位,查看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经营场所的门头、招牌、菜单等载体发布的涉渔信息,严禁以“野生”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严查经营者采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行为;在农贸市场,对农贸市场内水产品经营店开展检查,检查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销售长江及支流禁捕区域的野生鱼类;同时在各经营场所张贴禁渔宣传海报,向经营者宣传禁渔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野生鱼的良好社会氛围,自觉维护长江禁渔监管成果。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涉渔经营场所8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针对一家早点店菜单出现“野鱼面”字样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

下一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全民禁捕禁售社会共治氛围,坚决打赢“长江禁捕”工作持久战。(来源:咸安区市场监管局 章和开 李定鹏 王月梅;记者:胡毅;编辑:邱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