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增值主要因素

01

内部审计增值能力不足

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受资源配置、批判性思维、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等因素影响,致使审计价值增值能力不足。

02

内部审计价值成果运用有限

由于现行体制机制原因,导致施工企业内部审计价值成果运用不够理想。一是问题整改机制不健全。二是审计成果转化力度较弱。大型建筑企业通常实行矩阵式管理,部门间条块分割,互动机制不顺畅,审计成果转化力度较弱。三是审计增值认同度不高。审计增值结果很难取得主要领导认同,缺乏必要依据支撑,没有相应部门监督及证明。

03

内部审计增值认定体系空白

一是未明确规范审计增值情形、分类、细目。二是缺乏审计增值认定标准。三是对于归属于审计价值增值结果,缺乏量化共识。

提升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增值作用路径

01

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受资源配置、批判性思维、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等因素影响,致使审计价值增值能力不足。

02

完善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

一是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二是构建审计发现问题问责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审计价值增值证明机制。

03

明确内部审计增值方式

根据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实践,增值实现方式可以分为经济增值及管理增值两类。

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经济增值,从增加收入层面看,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减少核减金额,增加合同收入;二是内部审计发挥建议、咨询作用,使项目通过新增变更索赔、修初调概等增加收入;三是对于项目已有变更计划但未实施或实施不及时,通过审计发现问题,促进项目加快变更增加收入。从减少成本层面,包括五种情形:一是通过前置审计建议,在限价范围内核减分包成本、采购成本;二是内部审计发现项目应从分包结算中扣减合同约定应分摊成本而未扣减,通过审计促进整改,减少成本;三是通过内部审计,提出保险理赔、银行保函索赔、扣留保证金建议,降低成本;四是通过内部审计,发现超合同结算成本,且不具备补偿条件,指导跟踪项目扣回,从而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五是通过审计发现问题问责,收取被审计单位罚款、扣减职工绩效薪酬冲减成本。

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增值,从收回资金方面看,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内部审计在收回债权过程中发挥直接或间接作用;二是内部审计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超过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各类款项,要求整改收回资金。从健全制度考量,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过内部审计发现企业运行存在重大或重要制度缺陷,通过审计整改促进组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二是通过内部审计发现企业管理某一方面存在漏洞,为企业完善其管理机制。

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增值量化认定

施工企业内部审计价值增值由于实现路径不同,对于价值增值认定应当首先确定价值增值额,再根据审计发挥的作用大小设置不同权重区间,最终计算出可归属于审计工作的价值增值额。

01

确定增值额

增值额应该视不同情形进行核定。一是增加收入类。减少核减增加收入增值额,按照最终营业收入减去审计介入前预计营业收入计算;新增变更增加收入,按照审计报告或底稿指出的新增变更额,并经外部最终审计、审价认定后金额计算。二是减少成本类。事前介入减少成本,应当按照上报审计前拟分包或采购成本,减去审计核减成本,且经最终实施后金额计算。三是收回资金类。收回各类债权应当按照不同债权回收难度,通常根据逾期年限认定;收回超拨、超付款项,应当根据是否签订封账协议认定。

02

设置不同增值权重

审计在价值增值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可以赋予80%—100%认定权重区间。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赋予60%—79%认定权重区间。发挥较大作用可以赋予40%—59%认定权重区间。发挥一般作用,可以赋予20%—39%认定权重区间。

03

认定归属于内部审计增值额

认定归属于内部审计增值额为X,根据不同经济增值情形,确定价值增值额a,根据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程度分别确定每项价值增值认定权重b。在此基础上,可以计算出归属于审计的价值增值额(X)=价值增值额(a)×增值权重(b)。

结论与展望

本文基于施工企业视角,总结内部审计增值作用实现存在增值能力不足、成果运用不够、制度机制缺失等困境,探讨提升内部审计增值作用发挥的三条路径,提出内部审计增值认定标准。由于视角局限、思维局限,对该问题研究尚处于较早阶段,今后可以作深入细化探讨,力争构建行业认同的内部审计价值增值认定标准。

文章摘自《中国内部审计》杂志2023年第11期

作者:田小东 薛吉强 方东

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编辑:臧伊杰

目前160000+人已关注我们,您还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