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前海彤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取证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已对“深圳市前海彤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请未报案登记人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返利情况相关证明、深圳市前海彤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开具的“合同”及相关证据材料到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越北派出所、致和派出所、临江派出所报案登记。

望相互转告周知。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办案民警电话:

越北派出所郑警官:15143257776

越北派出所何警官:15204320900

临江派出所陈警官:13384401941

致和派出所王警官:15243270808

特此公告

船营公安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