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本系同村的族亲,
多年来帮助对方照顾年迈的父母,
毫无怨言,
双方本应和和睦睦,
却因宅基地引发长达十六年的矛盾纠纷,
更是扬言要断了亲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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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持续十六年的纠纷要从2008年说起。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系族亲关系,因张某甲常年在外地生活,其父母年老体弱,无人照料,张某甲便委托张某乙的父亲帮忙照顾老人,2008年张某甲父母病逝,房屋空置。经张某甲同意,张某乙一家自2008年起一直在该房屋内居住,期间对部分房屋进行拆盖、修整。后张某甲以张某乙系借住房屋为由要求返还,而张某乙则认为张某甲已将该房屋抵偿、出售给自己拒绝返还。双方因对房屋处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愈发愈烈并僵持了许多年,亲情感情濒临破裂,最终走向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翟丽丽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每每谈及这场纠葛,双方均情绪激动。因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相关事实的陈述存有较大分歧,为掌握案件真实情况,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翟丽丽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验,全面了解案情和纠纷起因,找到案件突破口,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更好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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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勘验现场,考虑到双方系族亲且矛盾聚积已久,简单的判决可能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只有从源头上解心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两家问题,翟丽丽便邀请乡贤调解员、村干部及双方族中长辈至现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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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进行多轮沟通调解,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心声,从法律角度及时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从亲情角度积极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渐消弱,决定各自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乙当场向张某甲支付68000元,张某甲向张某乙交付集体土地建筑用地使用证,张某甲表示不再就宅基地及房屋附属设施问题向张某乙主张权利,双方多年矛盾彻底化解。

下一步,开发区法庭将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力量,形成以法官为主导,驻庭调解员、乡贤调解员、政府部门、商会等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止步于诉前的工作目标,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秀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