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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 伴随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 今天(4月18日)下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场巡回审判在金山区张堰镇社区学校拉开帷幕......金山区企业工会干部、人事负责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近70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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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感受公平正义“零距离”

“被告刘某拒签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不在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我们无需支付刘某双倍工资”。

“原告A公司从未提出过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我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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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堰镇社区学校的大礼堂中,朱泾人民法庭副庭长贺美娟主持的一场焦点明确、辩论激烈的庭审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原告A公司是本市一家企业,被告刘某曾是原告员工。在刘某就职期间,A公司和刘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刘某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该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原告A公司应支付被告刘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4万余元,A公司不服裁决,遂向金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庭审中,A公司多次提出,曾让刘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刘某予以拒绝。刘某则坚持认为,公司从未提出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该关键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结束后,在主审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原、被告间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某企业经营者在观摩庭审后感慨,此次庭审对于企业来说是一堂精彩的普法课,使企业在用工方面的法律意识得以增强。作为企业一定要重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形成良好用工氛围,促进劳动者和企业实现“共赢”。

某企业员工直言,本次庭审让他们看到了法律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给职工的一颗“定心丸”,可以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提升工作业绩。

参与观摩庭审的金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强调,和谐劳资关系关乎区域稳定和企业发展。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对于积极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用工,防范化解劳动用工风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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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身定制,精准普法服务“更走心”

如今,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发展,催生了一批“网上注册、平台派单、线下工作”的新就业群体,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用工模式在管理方式、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方面呈现灵活性、多元性等新特点,产生的矛盾纠纷日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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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金山区总工会正在开展“百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系列专场”活动,金山区人民法院根据金山区总工会“点单”需求量身定制课程。巡回审判结束后,贺美娟法官以《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法律知识解读》为题开展普法讲座,介绍了新业态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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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总工会根据讲座内容开展了劳动法律知识问答,现场巩固学习成果,与会人员踊跃参与,气氛热烈。

近年来,金山区人民法院结合金山区区情,积极回应企业及职工对法治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优化和创新普法机制,依托审判白皮书、现场走访调研、公众开放日、法宣讲座、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切实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2023年上半年

开展《金山区企业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分发调研问卷,实地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需求,提醒企业牢固树立劳动用工合规意识。

2023年下半年

举行《未签订劳动合同类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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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绘就劳资和谐“新枫景”

金山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仲裁、诉讼全程,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推动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2020年与区总工会联合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以立案登记为时间节点,以工作室先行调解、法院委派工作室调解结合为模式,提供劳动争议诉前调解服务。截至2024年4月,累计调解纠纷近700起。通过汇集基层组织等多方力量,推进资源整合,发挥各方优势,合力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确保多元化解合作机制长效建立、常态运作。

下一步,金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释放劳动争议案件诉源治理新动能,强化联动聚能,多元共治的工作理念,致力于全方位、多层次地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胡琼

图:张堰镇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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