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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朗力祥电器有限公司因销售冒用厂名厂址的“带USB接口的五孔插座”,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该公司销售的30个插座,货值金额达1408.83元,但最终因退货退款而报废处理,未获得相关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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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批次插座的包装袋上标注了“制造商:浙江某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天河工业区”等字样,经浙江某有限公司辨认为系冒用其厂名厂址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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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即不得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或者其他标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州朗力祥电器有限公司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决定。除了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外,还处以罚款300元,上缴财政。

据天眼查显示,温州朗力祥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昌楼阁巷6弄9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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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想说,消费者在购买电器产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识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可靠、质量有保障。同时,广大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切勿为了追求利润而铤而走险,冒用他人厂名厂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