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花1108元买了个实体娃娃,91天后以“商家发错货”“孩子点错了”为由成功向平台申请退货退款。商家见实体娃娃已经不成样子,联系男子未果,一纸诉状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近日,山东一男子在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台价值1108元的实体娃娃。然而,在使用了91天之后,该男子以“商家发错货”和“孩子点错了”为由,成功向平台申请了退货退款。由于实体娃娃已经严重损坏,商家在无法联系到该男子的情况下,选择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商家的诉求。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于网络购物退货制度的关注和讨论。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在购物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然而,这一法律规定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滥用退货权利。在这起案件中,男子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商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充分考虑了双方的证据和陈述。商家提供了男子购买实体娃娃的记录、退款申请以及与男子沟通的记录等证据,证明了男子在购买和使用实体娃娃后,以各种理由申请退货,且未对商品进行合理保管。而男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商家发错货或存在其他问题。因此,法院最终判决男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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