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遵义一女子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带上了人民法院,但最后法官经过多方的审核之后,决定判决该女子无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判决一经发布,就立刻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因为该女子曾经有九次都承认是自己对情人因爱生恨,痛下杀手,那么这其中到底有着什么样的隐情呢?

一、离奇死亡的情人

2011年的4月6日,遵义市湄潭县的警察局收到了一起报案,报案人员称自己家里死了人,还是被刀捅死的,

警方接到电话之后,立刻出警赶到了案发现场,之见案发现场一片狼藉,甚至还有很多不同的血脚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死者是一名男子,叫做冉波,而报警的人是死者的侄子冉程,也是第一个发现冉波尸体的人。

经过尸体的僵硬程度判断,冉波的死亡时间并不长,地上的血迹也还没有彻底的干涸。

但是由于冉波家里的人没有保护现场的意识,现在的案发现场已经不能确定到底哪样东西才跟凶杀案有关了。

地面上掉落者一把刀,刀上也沾满了血迹,经过检测,确认这就是杀死冉波的凶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后,警方将犯罪现场的所有物品都带回了警局,决定做进一步的检查,冉波的家人也将冉波的尸体送往了最近的殡仪馆。

经过对凶器和其他物品的检查和比对,果然在刀上发现了可疑的指纹,可是在采集了现场所有人的指纹之后发现,竟然没有一个是匹配的。

冉波的家人也承认,这把刀的确不是他们家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所以刀上的指纹很有可能是凶手作案之后遗落的。

后来警方调取了冉波家附近的监控,发现在前一天晚上凌晨两点的时候,冉波带了一个女人回家。

到大约早上六点的时候,这个女人衣衫不整离开了冉波所在的小区,看起来十分的慌张。

而且冉波的家人表示,并没有见过监控中的女子。

很快警方根据监控画面找到了那个行色慌张的女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时这个女人一看到警察就跑,这就更让警方觉得她可疑了,于是就将她带回了警察局,进行了严密的询问。

该女子叫做陶艳,她表示冉波是自己的情人,当天晚上两人只是在约会。

陶艳已经跟冉波认识大约是在2008年,之前一直是以朋友的关系交往,但时间久了,两人就生出了别样的情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但一开始,谁都不愿意捅烂这层窗户纸,还一直保持着清清白白的朋友关系,但后来冉波的妻子去了外地,家里就只剩下了冉波一个人。

这个时候的冉波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对陶艳进行了非常猛烈的追求,当时的陶艳知道冉波是有妇之夫,一直没有答应,甚至还故意疏远过他。

但冉波一直都是越挫越勇,最后在冉波的热烈追求之下,陶艳还是没能抵得住诱惑,跟冉波开始了偷偷摸摸的地下情人关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但陶艳却不想只是当冉波的情人,她对冉波的占有欲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所想的,所以她经常劝说冉波跟自己的妻子离婚,跟自己结婚。

但冉波表示自己不想背负出轨的的骂名,拒绝了陶艳,因此陶艳当时还跟冉波进行了冷战。

二、认罪的“凶手”是假的

这段关系一直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但后来冉波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要去往妻子的城市,两人因此疏远,最后断了联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陶艳本以为自己的地下恋情就会这样结束的时候,在2011年的时候,她再一次接到了冉波的电话,在电话中,冉波表达了对陶艳的思念。

陶艳想着这些年来的甜蜜,就再一次答应了跟冉波见面。

也就是在这一次见面之后,冉波死在了自己的家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陶艳的供述,她表示是自己在因爱生恨,爱而不得的情况下无意间将冉波杀死的。

听到这里,警方以为这起杀人案件就要宣布告破的时候,调查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因为凶器上的指纹并不是陶艳的。

在陶艳的供述中,她杀死冉波并不是计划好的,而是因为两人吵架,所以不可能提前准备手套。

那么这个陌生的指纹到底是谁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且,在冉波死去的房间里,警方发现了大量的喷溅式血迹,这是打斗的时候留下的,但在陶艳当时穿的衣服上,并没有发现任何的血迹。

陶艳的身材纤瘦,打斗起来也不是冉波的对手。

警方总共审问了陶艳有13次,其中又九次她都承认是自己杀死了冉波,但在她的供述中,却是漏洞百出,甚至每次的说法都不一样,还有的说是另一个小偷杀死的。

这让警方非常的疑惑,同时也确定,陶艳一定不是真正的凶手,可是那她为什么要承认呢?难道说凶手是她想要保护的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就这样,因为证据不足,陶艳被判定为无罪释放。

正当警方觉得这起案件就要变成无头悬案的时候,事情再一次发生了转机,看守所的娄某向警方举报。

说跟他同屋的黎某在谈笑间表示自己曾在遵义湄潭县杀死过一个人,之间警察都没有找到他的头上,因此他还觉得很值得炫耀。

虽然这很有可能是一句玩笑话,但警方不可能放弃任何一个有用的线索,于是就直接在看守所提取了黎某得指纹和DNA。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来是不抱希望的,但结果却让众人大吃一惊,报告上显示,杀死冉波凶器上的指纹跟黎某得指纹完全一致。

后来警方对黎某进行了询问,黎某表示,当时他没有钱花了,就像找个有钱人“宰”一下,然后就在路上遇到了正在回家了冉波和陶艳。

看着两人的穿着都非常的不错,于是就跟着两人回家了,本来是向趁着两人睡着的时候进行偷窃的,但中间冉波却突然醒了。

冉波发现了黎某之后,两人还发生了非常激烈的打斗,最后黎某将冉波杀死之后,拿着陶艳的皮包和冉波的皮外套,躲避监控,翻墙逃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后,警方搜查了黎某的家,果然发现了带有冉波DNA的皮外套。

最后,黎某因为抢劫和故意杀人被判处了死刑,陶艳则解释到,因为觉得冉波已经死了,自己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就想着自己认罪,能判死刑。

三、疑罪从无带来的正义

陶艳因为冉波的死亡,已经心存死意,于是在公安机关的审讯下,选择承担冉波死亡的责任,并且声称自己是对冉波爱而不得,因爱生恨,所以将其杀害。陶艳的这种作为不仅会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一定的麻烦,也会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幸好,法官明察秋毫,经过对整个案件的审核以及对现存证据的整理,最终以证据不足判决陶艳无罪释放。因为现存的证据与陶艳的口供完全不吻合,而陶艳所供述的杀害冉波的方式也与其真正的死亡方式不同,所以没有办法推定陶艳有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我国相关解释,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也并不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追究。如果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是不起诉以及终止审理、宣告其无罪。

根据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法官顶着巨大的压力,宣判了陶艳的无罪释放。但是之所以对其进行疑罪从无,是因为证据不够充足,这种无罪只是一种推定,陶艳并不一定确实无罪。也就是说尽管因为疑罪从无释放了陶艳,但并非陶艳就完全和这件事没有瓜葛了。

在之后如果取得了确凿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陶艳确实有罪的,依然要继续追究陶艳的刑事责任。幸好,最终真凶另有其人,而且已经落网,证明了陶艳确实无罪,也证明了法官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的审判也没有出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杀人真凶黎某,原本只是为了趁着冉波和陶艳熟睡时,进行盗窃的。如果按照黎某的说法,他只是触犯了盗窃罪,但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按照黎某的想法进行。在他实施盗窃的过程中,惊醒了冉波,这时黎某不仅没有赶紧逃跑,反而拿着尖刀和冉波使用暴力进行搏斗。

此时黎某的行为已经从盗窃转化成了抢劫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触犯盗窃罪,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是以暴力对受害者进行威胁的,应当以抢劫罪进行定罪量刑。而抢劫罪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抢劫被害者财物的行为。

犯罪分子触犯抢劫罪的,应当对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对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本案中,黎某的因为盗窃被发现,因此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并且导致了冉波的死亡。应当对其以抢劫罪致人死亡进行加重处罚。最终黎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他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在本案中,审理此案的法官并没有依据陶艳的个人口供对其进行审判,而是综合考量了整个案件,在核实完证据链条之后对其做出了无罪的判决。这种面对压力,依然坚守法律的行为值得所有司法工作者学习。

四、结语

陶艳的所作所为等同于妨碍警方的的公务,很有可能因为她的做法引发冤假错案,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最后导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