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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礼让

斑马线

有时候在路口,我们看到人行横道绿灯亮起行人正常通行,而右转车辆在无禁止右转信号的情况下,也在右转弯。在这些右转弯的机动车当中,有的驾驶人没有礼让行人,让正在行经人行横道的行人被迫“让行”。

 淮安多名车主被实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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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多名车主被实名曝光!

实名曝光

未礼让车辆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通行规定,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盱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查处,现将部分机动车右转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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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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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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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

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

请广大市民朋友携起手来

共同营造守法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盱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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