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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将银行卡借给他人

帮人转转账、取取钱

轻松“快钱”即刻到账

到底是“生财有道”?

还是“进狱”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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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永春县公安局

精准研判、快速出击

破获、查处多起

涉“两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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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近日,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根据上级下发线索,成功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曾某乐、(男,泉州市德化县人)曾某军、(男,泉州市德化县人)、陈某聪(男,泉州市德化县人)。

经查,曾某乐,曾某军,陈某聪三人多次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接受违法犯罪资金高达12万元,并帮助取现以此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乐已被依法逮捕,曾某军,陈某聪已被永春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3月6日,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根据银行上报线索,主动出击成功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陈某鹏(男,泉州市丰泽区人)、林某强(永春县石鼓镇人)、林某仲(永春县石鼓镇人)、张某伟(永春县五里街镇人)。

经查,林某强伙同林某仲、张某伟在明知道钱款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陈某鹏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接受违法犯罪资金高达16万元,并帮助取现以此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鹏、林某强、林某仲、张某伟等人已被永春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4月11日,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根据线索,主动出击成功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刘某钊(男,永春县湖洋镇人)。

经查,刘某钊多次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接受违法犯罪资金高达27万元,并帮助取现以此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钊已被永春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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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

随意出租、

出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

以免陷入对方设计的“帮信”圈套

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凶

受到法律制裁

消息来源丨刑侦大队、桃城派出所、石鼓派出所、

湖洋派出所、永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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