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是“四人帮”主犯之一,1966年,“十年特殊时期”开始后,他在上海成立了“工总司”,策划了一系列造反事件。1967年,张春桥、王洪文等人发起了“一月风暴”,夺权成功。上海市革委会成立后,王洪文担任了市革委会副主任,正式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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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之后的王洪文晋升很快,尤其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王洪文被调到北京工作,甚至官至正国级。可惜的是,身居高位后的王洪文却迷失了自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么,王洪文的身上都有什么故事呢?

王洪文出生于1935年,吉林长春人,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早年时期,王洪文参军入伍,参加了抗美援朝,是志愿军的通讯兵。从部队转业后,王洪文被分配到上海的国棉十七厂,成为一名普通的工人。1960年,王洪文当上了工厂的保卫科干事,实现了他自己“脱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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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后续的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王洪文大概率在工厂工作一辈子,但1966年,王洪文等来了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一年,王洪文首先在工厂张贴大字报,批判工厂的领导,并逐渐成为了工厂的造反派头目。11月,王洪文在上海的愚园路发起成立了“工总司”,也是在这之后,王洪文借助“工总司”策划了安亭事件等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行动,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1967年,上海市革委会成立后,王洪文担任了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上海市委恢复之后,36岁的王洪文担任了上海市委书记。需要说明的是,当时设有第一书记,上海市委的第一书记是张春桥,王洪文担任的上海市委书记,更类似于今天的上海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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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王洪文被调到北京工作,他一个人带着秘书奔赴北京。一开始,王洪文以为只是短暂学习,没想到是长期留在北京。到北京后,王洪文经常开会,他本人不太适应这种生活,但领导跟他谈话之后,王洪文便决定好好留在北京学习。

1973年,王洪文作为代表参加了十大,这一年,38岁的王洪文甚至当选为常委,成为正国级干部,并被当作接班人培养。不过,身居高位后的王洪文却与张春桥、姚文元以及江青结成了“四人帮”,做了很多祸国殃民的坏事,迫害了大量干部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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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文有个习惯,比较爱喝酒,尤其是爱喝茅台酒。不过,当时茅台酒的价格比较贵,一瓶六七块钱,而且市面上也很难买到。王洪文虽然被调到北京工作,但发的工资还是国棉十七厂的工资,每月六七十块钱,再加上上海市委给他的补助。

王洪文的工资买茅台酒肯定不够花,当时国宴会剩下一部分没喝完的酒,这些酒会被并在一起,拿到食堂重新出售,每瓶一两块钱。王洪文经常买这种酒喝,他被捕后,在他的办公室也搜出不少茅台酒,足见王洪文是非常钟爱茅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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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0月,王洪文被捕,此后他被关押在地下工程内部隔离审查,直到1977年才被转移到秦城监狱。1980年,在审判“两案”过程中,王洪文作为十名被告之一出现在特别法庭上。1981年,46岁的王洪文被判无期徒刑。1992年,王洪文病亡,终年5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