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说一个真实案例,原配暴打小三,而且将小三的内裤脱掉,拍摄了很多照片及视频呢,最终法院的判决无罪。事情是这样的,原配发现自己的老公出轨了,并且带着小三去到宾馆开房,并叫来自己的亲朋好友呢等六人共同去到了宾馆,要想要围堵小三呢,但是来迟了一步,到了宾馆的时候呢,张某已经带着小三离开了,而且到了电影院观看电影,妻子不肯善罢甘休便来到电影院的停车场,找到了自家的车辆,想要等候呢小三以及她的张某的出现,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等到了小三,此时呢,原配及亲属了,上前殴打辱骂小三,并且将其呢内裤脱掉,拍了很多呢照片及视频,来来回回折腾了长达两个小时。

事后小三认为呢自己遭受了严重的伤害,并且名誉权遭到了严重的损失,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定原配侮辱罪,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认定原配不构成犯罪。理由有两点,第一个小三破坏别人的家庭,插足别人的家庭是不道德的,不受法律的保护,而且应当呢受到道德的谴责。第二个理由就是因为是在停车场夜深人静的时候,没有遭到公众的围观,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达不到犯罪的标准,你认为这样的判决是否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