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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区委常委、副区长梅琼主持召开细河区电动自行车“不进楼”专项行动会议,迅速传达市安委办调度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会议通报了市安委办现场抽查核验情况,特别指出通报涉及我区问题。会议明确了各部门、各属地工作责任,对下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不进楼”专项行动进行细致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在宣传开路、疏堵结合、防救结合3个方面用足功夫、下大力气。针对市安委办每周调度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举报奖励实施情况统计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统计表》等6个统计表,各部门、各属地要积极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填报。区政府5个检查组要立即开展高频次“回头看”检查,区安委办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验。

会议要求,一是举报奖励执行方面,要立即执行举报奖励制度,保障奖励资金支出。二是消防安全宣传方面,要加强新老媒体运用,综合利用“V细河”公众号等自媒体和大喇叭、张贴海报等传统媒体形式,结合“爬楼”行动,再印发2万份投诉举报电话宣传单,查缺补漏,做到宣传全覆盖。三是应急疏散演练方面,要加快组织辖区内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应急疏散演练,立即完成辖区内住宅小区应急疏散演练。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统筹做好辖区内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新建、改建工作,完成国有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同时加大其余住宅小区智能阻止系统推广力度。五是消防安全监管方面,要对电动自行车进楼情况加大训诫惩治力度,发现一批典型案例并予以通报。区政府联合检查组要重点对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自行车和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地下车库和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六是电动自行车上牌方面,要加快城区内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进度,6月底前上牌率不低于70%,并与市交警支队进行对接。七是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要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行溯源式监管,严禁私自拼改装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八是专项行动成效方面,梳理今年以来12345和阜政通平台关于电动自行车进楼问题投诉数量,进行分析比对,研判专项行动开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