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危险!危

“黑油车”缺乏安全防护措施

经过非法改装

运载大量来源不明的柴油、汽油

游走在大街小巷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将不堪设想

近日,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江平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形迹可疑,遂上前将该车拦停检查。当民警走近货车时,浓烈的柴油味扑鼻而来。

打开车厢一看,两个白色大油箱占据了车厢的大半空间,与之相连的是一台电子仪表,还有连接着加油枪的软管,其中一个油箱内储存有半箱柴油。

直击现场

经初步调查,原来,驾驶人蒋某某为了牟利,将自己的厢式货车简单改装成”流动加油车“,平时经常在省道沿线为过往的大货车提供非法加油服务,不料这次被交警查获。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车辆车厢内

私自加装油罐、加油设备

摇身一变成“移动加油站”

并在道路上违法行驶、售卖油品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这类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非法加油三大危害

1、流动非法加油车就是“流动炸弹”

许多流动黑加油车位于停车场和工地,车上装载的又是危险易燃化学品,一旦遇到火源爆炸,除了危及正在加油的车辆之外,周边人员也会受到生命威胁,后果不堪设想。

2、劣质油危险,还会损伤爱车

非法改装的加油车的油出处不得而知,未经过国家标准检验,油品质量堪忧,还会产生过多积碳,严重影响发动机的燃烧效果和使用寿命。

3、劣质油对环境危害巨大

大多数假油为了降低制作成本,硫含量都严重超标,而且储存周期短,过后会迅速氧化、发黑,并释放出有害气体,长期下来对驾乘人员可能会带来身体的损伤;其经过不充分燃烧后排放的硫化物以及PM颗粒物,都会进一步加重环境污染。

法律普及

1、“流动加油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情形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提供危险物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汽油以及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柴油,危及公共安全的还可能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查处。

警方提醒

改装的“流动加油车”

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

请广大驾驶人

前往正规的加油站加油

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以免酿成大祸

一旦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 :泰兴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