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周兰

近日,一位网友发布的一辆车身有“公安”字样和警徽标志、车顶有警灯警报装置、却挂着民用新能源车牌的汽车照片引起了广泛关注,4月18日,大象新闻对此事进行核实,并推出报道《街头出现绿牌警车?12123:警车没有新能源车牌|大象辟谣》。4月22日,大象新闻记者从南昌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当地派出所已将相关车辆的警灯及警用标识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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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记者在一款社交平台APP 上发现,有网友发文表示“第一次见挂民用牌,请问这样违法吗?”并附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车辆牌照为赣A·DA7976,牌照底色为渐变的绿色,车身有“公安”二字和警徽标识,车顶还有警灯警报装置。

对于“警车是否能挂民用车牌”这一问题,南昌市12123工作人员表示,警车的车牌都是统一的白底黑字,没有新能源车牌。

经过大象新闻报道后,4月22日,南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回复大象新闻记者,车牌号为赣A·DA7976的车辆为租赁的新能源车辆,是南昌县公安局中心派出所在使用。

“这个事情我们会督促派出所进行整改,派出所已经将车辆的警灯及警用标识去除了。”该工作人员表示,南昌县公安局也会举一反三,严格遵守车辆管理使用规定,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督察大队也会组织开展进一步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