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4月24日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重庆江津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津石银村镇银行)因“贷款支付管控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2024年4月17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罚款60万元。同时,时任重庆江津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黄某彬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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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股权穿透显示,江津石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1月,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石嘴山银行)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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