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首例代孕龙凤胎监护权案:丈夫去世公婆与媳妇争夺代孕的龙凤胎

2011年,上海,无法生育的陈女士和丈夫罗先生通过购买卵子代孕分娩的方式,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宝宝。三年后罗先生突发疾病逝世。随后罗先生的父母将陈女士告上法庭,争夺这对龙凤胎的监护权。从法律上看,龙凤胎有三个“妈妈:提供卵子的基因母亲、负责孕育的代孕母亲和抚养母亲(即陈女士)。一审法院将龙凤胎的监护权判给了罗先生的父母。陈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监护权归属应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改判将龙凤胎抚养权给了抚养母亲陈女士。

案见·时光法影:代孕龙凤胎的监护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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