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了,我们错怪纪云浩了,不占理的是种植户,不遵守合同规定。
首先,土地为集体财产,既然要租,就应该随行就市,目前水田出租至少300以上,4元太少了
其次,多次协商,种植户置之不理,还要强制经营,是不是该采取相应措施?
另外,根据<合同法>,租金是逐年递增的,就算没有约定,也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协商补充,为何他们就不愿意协商呢?
还有,合同约定为种草,现在经营模式变成水田,合同的经营性质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如果需要更改,就应该取得双方同意,现在很明显,出租方不同意。
最后,承租人是不能转租的,即便要转租,也应该全体村民同意,并合同有约定。
所以,春耕不让农民种地,耽误农作时间,强制扣留机器,都是无稽之谈。
农民承包土地的性质是放牧,所以费用很低,现在农民私自变为耕地,那么在内蒙这种常年低温的地区,土地大多数时间就会荒芜,那么按照规定改变了土地性质,没有按照合同来履约,当地就有权收回土地或加费用,不能听一面之词,我们还是要尊重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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