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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一批拟撤销审定和撤销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依据《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名单见附件1)和撤销引种备案(名单见附件2),如对拟撤销审定和撤销引种备案的品种有异议的,请将保留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逾期视为同意撤销审定和撤销引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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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楼。

附件:1.江苏省拟撤销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名单

2.江苏省拟撤销引种备案主要农作物品种名单

3.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保留审定(引种备案)

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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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