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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0月起,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分批将43名犯罪嫌疑人提请任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到2023年底法院终审裁定,历时两年多,该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05万元;判处其余4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十九年,各并处罚金3万元至7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成为恋人获取信任后

邀请她投资

“我要报案,我被骗钱了……”2021年8月23日,家住济宁市的王某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了90余万元。

目标锁定有情感问题的

中青年女性

2019年,胡某经商失败,亏损严重,之后与缅甸境内的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开始学习投资理财诈骗。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该犯罪集团为成功骗取被害人钱财,成员之间分工协作,采取流水线式诈骗模式。其中,引流人员使用虚构的成功男性身份,在短视频、交友类平台筛选出具有一定经济条件、感情受挫的中青年女性作为作案目标进行搭讪、聊天。

“软银集团”平台“商品行情”模块中显示的是可供购买的理财产品和每一种产品的价格走势图,包括“新能源”“人工智能”“以太坊”“比特币”等虚假产品信息,被害人充值后可选择“买涨”“买跌”获取收益。

“在121名被害人中,被诈骗的金额少则八九千元,多则几百万元,共同点就是被害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想吃‘甜蜜馅饼’而踩‘坑钱陷阱’,最后越陷越深,等到醒悟时才发现为时已晚。”3月12日,任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陈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公安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害人经济损失进行审计后发现,被害人在该平台充值3100余万元,只有190余万元被成功提现。

据胡某供述,为让被害人对“软银集团”平台产生信任,达到骗取更多钱财的目的,他们要求组员在诱骗被害人第一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只充值500元至1000元比较低的金额,给予至少20%的收益,并且让被害人可以顺利提现两三次,见被害人已放松警惕,便告诉被害人平台有“充值10万元返8888元”、新用户奖励、充值办会员等投资越多收益越大的活动,忽悠被害人加大充值金额。当被害人想要再次提现时,他们则以输入银行卡号错误、账户冻结需缴纳保证金解封等借口拒绝提现,直到被害人确实没有能力再继续充值或者发现被骗,才停止诈骗。

此外,胡某为将诈骗赃款洗白,与缅甸当地“洗钱”公司进行合作。“洗钱”结束后,胡某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分发工资和奖励。

快速厘清该团伙犯罪脉络

办案检察官在提前介入阶段通过阅卷发现,该犯罪集团人员较多,内部层级严密、分工明确,但内部人员不知道彼此的真实身份,所有人均使用代号进行称呼,聊天软件账号是在网上找“号商”购买的,包装成功男士身份所使用的照片、身份证件等也都是在网上“搬运”或者伪造的,精准认定各犯罪嫌疑人的作案事实存在极大的困难。

为此,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对涉案电脑、手机等数据进行提取和固定,分别让犯罪嫌疑人对代号、诈骗中所使用的账号、被害人账号等信息进行交叉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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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该案案情

在审查起诉阶段,任城区检察院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聊天记录及被害人的陈述等大量客观证据,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逐一确定43名犯罪嫌疑人的代号后,将121名被害人关联至具体诈骗小组及作案人员,快速厘清各犯罪嫌疑人犯罪脉络。同时还查明,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胡某等26人先后结伙从我国境内偷渡至缅甸;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胡某等4人先后组织23人从我国境内偷渡至缅甸。

2023年10月21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等4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二十年。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年12月29日,济宁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