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富宁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含1名退休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马翔,富宁县第一中学教师,2024年4月19日09时5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大邹,中共党员,富宁县田蓬镇田蓬中心小学教师,2024年4月17日22时2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玉铨,中共党员,富宁县板仑乡四亭小学退休教师,2024年4月19日09时2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富宁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来源 / 富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