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口危险品报关公司,代理清关申报,中文标签快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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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由于危化品具有危险特性,企业在进口危化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进口危化品收货人申报所需资质

1、进出口经营范围

2、海关注册登记

3、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签约通关无纸化

进口危化品申报所需资料和信息

1、海运提单/空运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合同

5、中文MSDS(根据外文MSDS翻译)

6、中文标签样张

7、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格式文件)

8、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保证(格式文件)

9、未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格式文件)

10、UN包装标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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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化品思路梳理

核对资料和成分,归类

发运

有仓单有预录申报

查验(危化品必查)

整改(如有)

放行提货

目的地查验(概率)

危化品进口相关提醒:

最好能在国外贴好中文危险品标签(当然如果实在无法黏贴就在国内整改)

UN包装标记号要发运前提供过来,有UN包装标记号的为危险货物包装,申报时候就要录入信息,不然会面临查验整改

当年内初次进口的危化品有概率抽样检测危险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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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科普:

关于危险货物/普通化工品/危险化学品/非危险化学品如何区分

危险货物: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也就是说,危险货物包含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

区别:MSDS第14部分所包含的有:货物的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联合国运输名称,联合国危险性分类,包装组,海洋污染物等项目。有MSDS的货物能直观的在MSDS 第14部分看出是否为危险货物,无MSDS的货物则需根据提单上显示的危险类别或者IMO来分辨是否为危险货物。

举例:

1、例如:打火机,安全气囊点火器,这种就属于易爆物品,并非化工品,所以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只能算作为危险货物。

2、申报中“货物属性”栏无需勾选有关化学品的选项,“危险货物信息”栏无需填写。

普通化工品:化工品简单来说就是指各种化学元素成分组成的混合物或者单一化学成分的纯净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可以是膏状等状态,并非一定是纯液体。

区别:MSDS上成分无2015危险目录内的成分,且MSDS第十四项“运输信息“内无任何危险分类显示的,则可认定为普货化工品,当作普通货物申报清关即可。

举例:

1、例如:氯化钠溶液,无危险运输信息及成分均不在2015危化品目录内的固体密封剂等。

2、申报中“货物属性”栏勾选“非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信息"栏必须按照MSDS第14 项如实填写。

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例如:氢氧化钠溶液,乙醇溶液等。

区别:日常清关时危险化学品,一般指的是受海关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它们属于危险货物,且是成分在2015危化品目录内的货物。当然,也有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如硼酸等,此类产品的特征就是MSDS第十四项无危险运输特性,且产品成分的CAS 号在2015危险化学品目录内。

举例:

1、例1:3类危险货物,MSDS第三项成分含量为“苯酚90%“其余为杂质,CAS 号:108-95-2,经查此成分在2015危化品目录内,必须申报为危化品。

例2:MSDS第十四项无数据显示,但成分中含有70%的硼酸,此类就是未被危险货物分类标准采纳的产品,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非危险货物。

2、申报中“货物属性”栏必须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或“散装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信息"栏必须按照MSDS第14 项如实填写。

非危险化学品:非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满足的条件为,MSDS 第十四项分类为危险货物。其次MSDS第三项成分内无2015危险目录内的成分,可作为非危险化学品。

区别:非危险化学品其实属于危险货物,但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及相关条例或根据分类鉴定报告,未计入危险化学品的货物。

举例:

1、例如:9类危险货物,成分中含环氧树脂等不在2015 目录内成分的粘合剂等。

2、申报中“货物属性”栏可勾选“非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值息先锋利报购物袋第14项如实填写。

其次MSDS第三项成分内无2015危险目录内的成分,可作为非危险化学品。

知识拓展:

UN符号是用于证明包装、柔性散装容器、可移动罐柜货多元气体容器满足《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中的相关规定。

(IMDG规则)使用的包装,须带有持久、清晰的标记,其位置和尺寸应易于看到。对于总重超过30kg 的包件,其标记或复制标记须标在包装的顶部或一侧,字母、数字和符号须不小于12mm高。容积≤30升或装载量≤30 kg的包装,其标记须至少有6mm高。对于容积≤5升或装载量≤5 kg的包装,其标记须为适当的尺寸。

第一部分是联合国包装符号,如果使用压纹金属包装,符号可用大写字母“UN”

第二部分是包装类型的编码,该编码包括:(a) 一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的类型,1. 桶2. (暂缺)3. 罐4. 箱5. 袋6. 复合包装。(b) 一个大写拉丁字母,表示材料的性质A. 钢(一切类型及表面处理)B. 铝C. 天然木D. 胶合板F. 再生木G. 纤维板H. 塑料L. 纺织品M. 多层纸N. 金属(钢或铝除外)P. 玻璃、陶瓷或粗陶瓷。如果是复合包装,用两个大写拉丁字母顺次写在编码的第二个位置上。第一个字母表示内贮器的材料,第二个字母表示外包装的材料。(c) 一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在其所属种类中的类别。

第三部分为一个字母表示设计类型已成功地通过试验的打包组别,也叫容器类别,X 表示打包组别I、II 和III,Y 表示打包组别II 和III,Z 只表示打包组别III,如果拟盛装液体,还需标明相对密度,固体标明最大毛重。

第四部分为试验参数,液体为液压试验压力,拟盛装固体标记S。

第五部分为制造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

第六部分为制造国家代码

第七部分为包装制造厂的名称,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包装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