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因

非法拼装、加装、改装

等问题引发的火灾

已然成为威胁消防安全的

重要隐患之一

01

2023年4月3日,广西河池,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路上时,电动自行车突然发生自燃,幸好无人员伤亡。经了解,男子花1万多元改装了电动自行车不料试骑行时,刚骑出500米就自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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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2年10月11日,浙江杭州某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经了解,该电动车车主自行加装了电池,另外还配置了主板、显示屏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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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拼装、加装、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

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通过实验可以发现

更换过

三电系统(电池、电机、控制器)

的电动自行车

在正常负载和加大负载下

工作电流都有明显提高

从而会导致

承载电流的控制线路和线束产生变化

严重时可能会出现

过热、冒烟等现象

特殊情况下

可能会引起周边可燃物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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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说明书中

特别强调

用户不得

擅自改装、调整、拆卸

原装(含蓄电池)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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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品牌电动自行车说明书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电动自行车;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2️⃣有违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驾驶违法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

请勿购买和使用

非法拼装、加装、改装后的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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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江苏新闻、江苏消防

编辑:无锡发布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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