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俊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协查公告
我局侦办的王俊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进入侦查起诉阶段。为维护借款人的正当权益,请借款人(目前尚未到邹城市公安局登记备案的)携带以下材料于2024年7月26日前到邹城市公安局1010办公室登记备案。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王俊鹏出具的借款协议、借条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资金的转账明细原件。
4、收取本金、利息的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
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即2024年4月27日2024年7月26日).
逾期不登记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视为主动放弃,后果自负,望互相转告。
为避免拥挤,来之前请务必拨打电话5585032预约时间。邹城以外的借款人请到所在地公安局备案。
邹城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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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邹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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