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法治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月22日至24日,六枝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两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根据发现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怠于履行主体责任、忽视家庭教育的情况,分别发出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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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两起案件中,其中一案是未成年人作为被告人,另一案则是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

被告人小明(化名)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小明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甚至小明不知道父母具体务工地点,小明上完初中后便辍学在家,父母长期缺位,缺乏家庭的关心与教育,导致小明在成长过程中接触结交不良人群、沾染不良恶习,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被害人小美(化名)系留守儿童,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小美的父母离异,长期缺乏家庭教育和父母陪伴,小美在成长过程中遇到问题、困难,习惯封闭自己,拒绝与长辈或老师交流,而是选择在网络上寻找陌生人倾诉,未成年的她心智尚不成熟,缺少风险防范意识和危险识别能力,把自己推向危险边缘,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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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时,法官结合基本案情,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责令未成年人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改善家庭教环境、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表示十分后悔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深刻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承诺今后会更加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体现了六枝法院在预防和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的高度重视,不仅是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更是司法职能的延伸,对社会的警醒和启示。下一步,六枝法院将继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家庭教育法治化进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终审:康芬

复审:周海波

初审:杨娟

编辑:苗小钰

来源:六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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