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汕尾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深汕合作拓展区)招商引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合作园区,共同推动两地产业的有序转移和区域协调发展。
发布会上,汕尾市委、市政府代表表示,深汕两市今年以来紧密合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发展和区域协调的重大战略部署,成立了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推动共建产业园区的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位于深圳产业外溢辐射的核心区域,将依托深圳“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汕尾“3+2”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新能源汽车配套、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产业融合集群。
此次发布的招商政策,为入驻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政策涵盖了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搬迁、产值、厂房、企业资质、贴息、人才、用电、企业授信和代办服务等多个方面。其中,对于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制造业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同,将给予最高5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奖励。
在搬迁支持方面,新引进从汕尾以外整体搬迁落户的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补助。而在产值方面,《若干措施》提供了阶梯式补贴支持,最高可达50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还针对厂房租赁和购地新建提供了优惠措施,包括免租期、租金补贴、厂房建设补助等。对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以及重点实验室和上市企业的迁入,也给予了丰厚的奖励。
在资金方面,《若干措施》提供了贴息支持,对于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将给予相应的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同时,对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也提供了专项工作研发经费和生活补贴。
《若干措施》还强调了企业授信和代办服务的重要性。园区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一对一”服务,提供“全代办”行政事务服务,打造与深圳同等标准的企业服务体验,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
据了解,《若干措施》由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予以资金支持,措施的发布不仅体现了深汕两市对于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展现了特区与老区政策相结合的创新思路。政策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的发展,为入园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进一步促进两地产业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
文|记者 李晓雨 图 | 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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