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刑法学的理论学界还是实务学界,一个案件发生,当需要给行为人定罪时,依据两阶层体系,行为人需要满足客观上违法,主观上有责任的要求,所以当案件满足客观要件后,就该探究主观要件。
主观层面主要探究的是行为人的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以及事实认识错误,并且是否具有主观责任阻却事由等问题。在主观责任阶层,事实认识错误是讨论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与主观认识是否一致的问题,主要解决的是当客观行为与主观认识不一致时是否成立犯罪。
构成要件错误包括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如何区分二者是理论上的难题。区分的必要性在于,关于二者的处理办法存在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之争,两种学说在对象错误上结论一致,但在打击错误上结论迥异。由此要求,必须判断案件事实属于对象错误还是打击错误,这直接关系到处理结论的选择。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均表现为“甲欲杀乙,但错杀了丙”是结果上的错误,所以现需要考察结果错误的原因。
首先,区分同一犯罪构成内的认识错误与不同犯罪构成内的认识错误。同一犯罪构成内的认识错误也称具体的认识错误,即主观想侵害的法益与客观侵害的法益是相同种类的法益,处在同一犯罪构成内。例如错杀了人,主观上想杀的人与客观上杀了的人这两个行为侵害的法益都是人的生命,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法益。不同犯罪构成内的认识错误也称为抽象的认识错误,即主观想侵害的法益与客观侵害的法益不是同种类的法益,处在不同犯罪构成间,例如想开枪杀人但是错打坏了旁边的名贵字画。开枪杀人侵犯的法益是人的生命,打坏字画侵犯的法益是财物,两者都属于认识错误,但是不同构成间的认识错误。
其次,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又分为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区分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需要界定行为人对实害对象及实害结果是何种心理,如对实害对象与实害结果是过失心理或者意外事件,那么就是打击错误;如对实害对象与实害结果是故意心理,进而需要再判断行为时对实害对象的身份有无认识错误,有认识错误就是对象错误,无任何事实认识错误可推断是故意伤害,可能为间接故意。
对于对象错误理论学说认为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无论是依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都认为对象错误成立故意犯罪。例如将其他人看成仇人而故意杀死,行为人对实害对象持的是故意心理。故意杀人罪保护的是人,无论是谁,行为人都故意导致了一个人的死亡,故意杀人罪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侵害的对象是人,而不管这个人的姓名、身份等要素,所以无论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都认为行为人成立故意杀人罪。
对于打击错误在理论学界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有很大的分歧。
打击错误的前提是行为人对行为时的实害对象及实害结果是持过失的心理,例如行为人要枪杀仇人,但打偏了导致旁边的丙死亡,行为人对丙的死亡持的是过失心理,如行为人是故意的,那行为人主客观是一致的,没有事实认识错误,就成立故意杀人。
在此案例的前提下,依据具体符合说,行为人对实害对象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对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因为行为人只有一个行为,但触犯了两个罪名,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具体符合说其理念是实事求是,尊重案件事实,侧重于保障人权。
依据法定符合说,行为人对实害对象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此过失心理可修改为故意,所以对丙也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一行为侵犯两个法益,构成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定故意杀人罪既遂。对行为人的行为可以由过失推定为故意是因为法定符合说更侧重于保护法益,严惩凶手,可修改案件事实将过失修改为故意,该故意为拟制的故意。
在理论学界认为打击错误中的两种观点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是平分秋色的,没有优缺之分,只是法益保护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在刑法实务中案件是复杂的,会有打击错误与偶然防卫的结合。
偶然防卫是指客观上实施了防卫的行为,制止了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有认识到。在偶然防卫层面也有不同的观点:防卫认识不要说与防卫认识必要说,防卫认识不要说认为,成立正当防卫,只要求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主观上不要求这一点,因此,防卫认识不要说认为偶然防卫成立正当防卫;防卫认识必要说认为,成立正当防卫要求主客观相统一,也即不仅要求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主观上也要认识到制止了不法侵害,因此防卫认识必要说认为偶然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在理论学界,防卫认识不要说与防卫认识必要说都有各自的论点,双方平分秋色。
当打击错误与偶然防卫结合,就需要考虑多种情况,打击错误中有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偶然防卫中有防卫认识不要说与防卫认识必要说。但是打击错误是三边关系:犯罪人、预定目标、实害对象。偶然防卫是双边关系:犯罪人和实害对象,所以应该先讨论三边关系在讨论双边关系,也就是先分析打击错误再分析偶然防卫。
打击错误。例如:行为人想要枪杀预定目标,但是打偏了错杀了实害对象,该实害对象也与行为人同时开枪击杀预定目标。具体符合说认为犯罪人对预定目标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实害对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定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法定符合说认为犯罪人对预定目标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实害对象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偶然防卫。防卫认识不要说认为,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制止了不法行为,主观上不要求认识到这一点,所以行为人成立正当防卫;防卫认识必要说认为,要求主客观相一致,所以行为人不成立正当防卫,行为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比较,行为人枪杀了实害对象的行为客观上救了预定目标,没有导致坏结果,所以行为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行为人作无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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