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通奸入刑”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热议,有主张者,亦有反对者,各方的理由似乎都充足,都站得住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那么,通奸到底是什么?对社会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是否应该设定“通奸罪”,让通奸入刑

通奸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发生的性行为。通奸不受当事人是否已婚或一方已婚一方未婚的制约,凡是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的性行为均称为通奸。

当然通奸是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双方以已有的感情基础为前提发展起来的,是双方自愿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越轨行为。

通奸合理吗?肯定是不合理的,它涉及到道德伦理问题。无论男女关系多么好,感情多么深,都不应该、也不允许发展到有性行为的地步,即便图以报恩,也不应该以性相报。因为男女性行为是神圣的,是婚姻关系的唯一,由此而极其严谨,只能在存续婚姻关系的男女中发生,也就是夫妻专有的行为。

通奸合法吗?毫无疑问,通奸是不合法的,不合法就是违法。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允许婚姻外的性行为,因此,除了夫妻外,任何男女的性行为均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也就是违法的。

那么,通奸犯罪吗?这就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重点部分。

新中国建立以来,通奸一直都是被看着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从来没有入刑之说。在早先的日子里,社会风气良好,男女知羞自爱,视通奸为丑恶,自觉把家庭婚姻看得重要。

那时的女性,无论婚否,视贞如命。女青年恋爱期间行为规范,以礼相待,不结婚决不会越雷池半步。那时相亲相爱,甜蜜神圣。即便是已婚妇女,相夫教子,言行举止规范严谨,中华女性的优良传统美德代代相传。

改革开放后,由于受西方思潮的影响,男女之间变得开放与随便起来,加上房价,金拜思潮的影响,女方改变传统思想,在道德层面上的观念发生了本质变化。随之,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多了起来,逐渐形成普遍状态。

于是,带来的婚姻问题 、家庭问题逐渐突出,甚至达到尖锐状态。

人们看到了问题的复杂性,开始寻思控制通奸的问题,逐渐发展到讨论起通奸的罪与非罪的问题,即通奸是否入刑的问题。

人们考虑入刑的问题,是想用法制来扭转人们的思想意识,管控通奸行为。

有很多人主张通奸入刑,认为只有严厉打击通奸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已经变得庸俗的社会风气;才能有助于打击腐败,让社会变得风清气正,让公序良俗发扬光大;才能有力地保护通奸男女的妻子与老公的尊严与合法权利免受侵权。

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与公序良俗跟通奸的发生比例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这个民族的女性注重传统美德修养,守身自律,遵法守纪,自尊自爱,民族风气必然风清气正,文明道德观念显著提高。否则,优良传统美德丧失殆尽,道德沦丧,风气败坏。

通奸比例的提高与蔓延是破坏社会风气的罪魁祸首,更是严重破坏家庭稳定的首敌。因此通奸入刑拥有众多支持者,呼吁打击通奸,从根源上铲除影响道德败坏的因素,让民族的风清气正发扬光大。

当然,反对通奸入刑者也不少。他们认为,通奸是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情事,往往发生在有感情基础之上的,是两个人的事,没有影响什么社会风气,应该尊重他们的隐私,不发扬但不应打击。

其实我们应该理智地对待这个问题,通奸的本质属性是道德问题,完全可以在道理的层面上得到有效解决。通奸入刑不可取。

其实我们过去倡导公序良俗与传统美德做得是很好的,社会风气由此风清气正。过去做得好,现在又何尝不能做好呢?

入刑,意味着是一种打击行为。通奸光靠打击并非能达到理想的效果。通奸只能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中,自尊自爱的传统美德成为主流时才能得到良好的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