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显示,天津市津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因招投标时提供虚假信息被罚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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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S117202400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天津市津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设计单位招投标时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天津市津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罚款1.06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