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农业农村部新闻宣传平台“中国三农发布”的一篇报道让人吃惊。

4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有多位农民爆料,在自己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土地上种植耕种时,当地的村干部到地头阻扰,理由是没有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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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扰种地的这名村干部是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村委会的副主任。双方发生冲突后,种地的农民准备报警时,该副主任霸气称:“110来了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看这气势。把110都不放在眼里,而且直接说是“敛钱”,毫不避讳,赤裸裸的。

根据这位副主任的说法,是上边让干的。这个说法到倒有几分可信,毕竟一个村委会副主任只是工作的执行者,一般是没有这个胆量私自收费,毕竟现在网络很发达,被举报了就成事了。

而当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做法很蛮横,给耕种的村民扣上了“哄抢集体土地”的帽子,还直接让人扣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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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应记者采访时,更是语出惊人:“别找我,我不懂法”。

一个镇的领导,还是政法委员,面对记者的采访,不是直面问题认真回应,竟然公开称自己不懂法。不懂法的人是怎么当上政法委员的?

该村干部更是蛮横,直接恐慌承包人:“镇上让收就得收!不交钱就不准种,敢动手明天就叫来200人”。

这种赤裸裸的威胁十分露骨,要叫来200人干什么,打架吗?十分嚣张!

承包人报警,警方到场后,掐着承包人的脖子强行带走,称是“口头传唤”。

奇怪的是,既然是要调查,为何只带走承包人,其他当事人为什么不“口头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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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番强力、霸气、蛮狠的操作,完全可以想象到这些承包土地的农民的无助与心酸!

事情的起因很清楚,当地的十几名村民20年前承包了5600亩土地,期限是30年,一次性缴纳了租金,其中有110亩是耕地,其余是盐碱地和沼泽地,这些村民经过十几年的土地改造,每户先后投入了近200万元,将这一大片不毛之地改造成了适宜耕种的水浇地,这样就可以种粮食了。

没想到在耕种时,却被镇、村干部阻拦,要求每亩缴纳200元的“新增水浇地”费用,总共要缴纳100对万元。

当地的镇长表示,之所以要收取费用,是因为之前承包的土地变成了“水浇地”,可以种粮食了,土地价值提高了,承包费自然要增加。

原来如此,以前这片土地不值钱,承包费自然低,这些年经过承包人的不断改良,能种粮食了,镇政府认为以前的承包费低了,感觉吃亏了,但是承包期限未满,不能提前收回合同,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增加费用,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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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调查组展开了调查。

4月23 日,开鲁县新闻办公室公布了情况通报。说了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增补承包费”的问题,是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由村集体对新增的耕地收取有偿使用费。

二是,关于“阻拦不让耕种”的问题,已通过县镇村三级协调化解,该村群众同意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益。

三是,关于对待群众蛮狠、粗鲁的问题,已对该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处理,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与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开展调查。

从情况通报看,收取每亩200元的费用,当地政府是有要求和规定的,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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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次人员处理上看,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处理是很重的,没有包庇、没有护短。

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近几年,发生了多起坑农害农的事件。

2021年4月,央广网报道了换一件事,唐山市丰润区政府未征得农民的同意,将数百亩长势良好的麦苗毁掉,强制农民

种上树。事件曝光后,又将种上的树连根拔掉。

2023年7月,福建省漳州市梅林镇的一个养殖户张先生,在凌晨时分,被村干部带领的一伙人控制,没收了手机和一些个人物品,其与妻子一起被强行带到村委会,村干部声称其违反了承包合同。在交涉过程中,村干部派人将其养殖的虾全部捕捞,造成损失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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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找到镇政府讨说法被拒绝,在询问虾的去处时,得到的回复是,已经将虾卖掉了,以每斤14至15元的价格,卖出了4300斤,共计6万余元。

张先生表示自己养了1万多斤虾,镇干部却说只卖了4千多斤,数量明显不对,而且正常价格是每斤30多元,明显被贱卖了。

发生合同纠纷,应走司法程序,没有法院的判决,镇政府就带人私自执行了。

这几天,根据央视网4月21 日的报道,一些不良商家,打着高科技的旗号,在河南叶县农村推销一种可以通过“量子科技”种庄稼,称,可以通过量子技术给农作物种子赋能,用了他们的产品、技术和设备,种出来的庄稼能抗病抗灾,可以实现高达30%的增收增产,号称对所有农作物有用,五年来,没有失败的案例。

这牛皮都吹上天了,居然也有人相信。这些骗子在当地有一段时间了,这样大行其道,难道之前没人管?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在网上查查,这样的事情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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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点要深思

1、土地自古以来都是农民的命根子,中国革命之所以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解决好了亿万农民的土地问题,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食的积极性,让农民安下了心,实现了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

2、目前,国家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根本就是要广大农民从中受益,富裕起来,生活幸福。这不是一句口号,需要实实在在的举措和各项制度、法律的保障。如果没有站在农民的角度去看待、处理问题,没有切实保障好农民的权益,乡村振兴就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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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在,农村有很多人不种粮食了,土地大量荒废,农村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缺少青壮年劳动力,只有老人还在土地上辛勤劳作,很多农村的年轻人甚至都不会种地了。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种地不挣钱,甚至还有可能赔钱。

如果不能降低农民耕种的成本、提高种地的收入,农民不可能有种地的积极性。

4、从这次事件看,几个村镇干部就可以无视法律的威严,肆意行事,这说明农村的法制建设不足,法制环境很脆弱。

有些村干部嫣然就是村里的“土皇帝”,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胡作为、乱作为、拉帮结派、欺上瞒下,把村集团的利益当着自家“自留地”,随意侵吞、任意挥霍,严重侵害村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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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6亿农村人口,这样庞大的群体是决不能忽视的存在。

农民由于受文化教育、信息传播、地域交通、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相对是一个弱势群体,要贯彻好、落实好依法治国的理念,要切实站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角度,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5、资本进入农村土地领域,从积极的方面看,可以形成集约化种植,提高农业种植的科技化水平,减低成本,提高产量。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资本的介入是把双刃剑,资本的本质是谋求利益最大化,能否保障好农民的权益,能否承担起社会责任、国家责任是需要制度与法律的严格规范和约束,一旦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资本将会是脱缰之马,损害的是广大农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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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要把粮食安全牢牢握在中国人自己的手里。目前,中国是世界第一粮食进口大国,一旦发生战争等重大事件,14亿人的吃饭问题很有可能会受制于人。

俄乌战争就是摆在眼前的例子,乌克兰的粮食出不去,俄罗斯的粮食不出口,造成国际社会的粮食危机,粮食价格高涨,一些欠发达国家买不起粮食,全球数亿人闹饥荒。如果解决不好粮食安全问题,将是无法想象的灾难。

千里稻花香、万库粮满仓、百姓不会慌

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正是春耕农忙之际,往往这个时候也还坑农害农事件的高发期,要关心、鼓励、支持农民种好粮食。

4 月5 日,农业农村部开展了“绿剑护粮安”综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这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治表更需治里,要聚焦农民、农村,下大力气解决好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努力营造好美丽乡村、和谐农村、幸福农民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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