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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这可真是一件让人惊掉下巴的事儿啊!山东省郯城县的李先生,遭遇了一场让人无语的闹剧!

李先生在外地跑车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是郯城县杨岐派出所的民警,让他去所里核实情况,可又不明说啥事。李先生当时没当回事,以为是诈骗电话呢。

可没过几天,同村的左某联系他,说自家亲戚传话,有个 500 块钱的转账记录,涉嫌嫖娼,让他赶紧去派出所解决。而且这案子还是亲戚谢某专门从县里公安局要过来的,还能帮忙解决呢。李先生对这转账记录毫无印象啊,自己也没干过啥违法的事儿。但考虑到母亲身体不好,不想把事情闹大,就给左某转了 2000 块钱想把事儿解决了,可对方没要。

过了一段时间,李先生又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要传唤他,因为是熟人,传唤证就暂时放在所里了。为了了结此事,李先生当时拿出 5000 元让朋友帮忙处理,并表示 1 万元以内都能接受。可在交涉中,对方却说案件复杂,因为金额太高,李先生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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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里,李先生竟遭遇谢警官多次上门,把传唤证贴在门上,还命令家人不准接调。随后,李先生去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到了所里,谢警官直接把他固定在椅子上,留置了二十几个小时,还威胁他不承认的话,还要传唤十五六次呢。更过分的是,竟然没人让他看所谓的转账记录,还有个辅警让他除夕主动到派出所去,他没去,警方便在大年初四开警车进村,拿大喇叭广播,说谁谁谁涉嫌嫖娼,这让全村人都知道了啊!你想想,大过年的,多难听啊!李先生便到县公安局和纪委监委反映此事,可谢警官没有正面回应,还托人找他和解。

有网友说,这事儿不仅全村人都知道了,全国人民也都知道了啊!都什么年代了,还公然指名道姓地污蔑人,把人往绝路上逼,这不是利用职权违法违规办案,侵犯他人人格吗?必须依法严惩!也有网友表示,既然认为李先生有嫖娼行为,那就拿出证据来啊,别空口无凭,还强行让人承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2 条规定,卖淫嫖娼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 6 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处罚了。从 2 月 20 号的转账到 9 月,都过去 6 个月了,还抓着不放,明显就是为了弄事儿嘛!而且就算是嫖娼,你这样公开在村子里用大喇叭吆喝,这不是侵犯人家隐私权吗?

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严肃处理此事,给李先生一个交代,给公众一个真相。还有网友说,当地估计就是为了要钱,先是要 2000,后来要 5000,现在狮子大开口,李先生不答应,就用大喇叭在村子里喊。这事儿到底是谁先张口要钱的,恐怕得出来走两步吧!以前有没有这种拿钱摆平的情况呢?如果不好好查一查,那以后有啥事儿都拿钱来解决,那不乱套了吗?

对于李先生转账 500 民警大喇叭进村喊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快来评论区一起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