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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贵州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能动司法,面对劳动者的急难愁盼,坚持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意识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劳动者切身感受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省高院发布十大欠薪纠纷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全省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成效。

传播法律知识 弘扬法律精神

用人者应及时足额支付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向某诉吴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7年,年近70岁的向某在吴某承建的田坪镇田冲村污水修建工程处从事普工,该工程完工后,吴某未支付向某劳动报酬,于2018年6月22日向向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付的工资金额。向某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的规定,向某提供的欠条是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认定双方之间债权债务。作为债权人的向某要求作为债务人的吴某支付报酬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故判决吴某支付向某劳动报酬6950元。

典型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年满60岁的老人接受返聘或从事雇工、农业生产的现象较为普遍。加强老年人劳动权益保护,促进老有所为,意义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对老年人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有利于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就业权益,充分发挥老年人向社会贡献余热的积极作用。

来源:省法院审监二庭、贵州法治报法院周刊

审 核 :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