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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相关规定,本院于2024年2月26日发布《关于重新编制破产管理人名册及分级管理的公告》,经评审,确定了本次拟入册管理人初审名册,现予公示(共68名,排名不分先后):

机构管理人21家

福建天衡联合(龙岩)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福建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福建今日财富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福建公治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福建津都律师事务所、福建远大(龙岩)律师事务所、福建瀛楠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捷华(龙岩)律师事务所、福建至信律师事务所、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福建吴子胜律师事务所、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福建正廉律师事务所、福建浩律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福建普道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福建省闽西龙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个人管理人47名

杜国长、游菊兴、罗诗万、张秋香、吴烈豪、刘腾荣、陈健超、程致远、邱媛媛、黄荣锦、郑贵天、郑小林、陈倩云、曾黎明、李航、童长欣、饶宝兰、钟永香、张新周、林惠玲、张宇、李彦、张玉珍、郭琦琪、翁建明、刘微微、林淑芳、黄玉峰、黄志杭、徐子禹、苏天云、蔡星峰、赖志成、何伟、罗薇、林志美、郭阿妍、张璐、陈建明、陈海超、卢坤、郑艺华、吴文清、刘新策、詹萍萍、张晓东、曹谋诚。

对于分级管理事项,经对各申报机构办案情况分析及评估全市破产审判工作未来发展预期,开展分级管理工作的条件尚不成熟,故暂缓分级管理工作,待时机成熟时再行启动。

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初审名册机构管理人、个人管理人有异议的,可通过邮件或现场提交方式实名向本院反映,并附相应证据。公示期满后,本院将对异议进行审查,并审定和正式公布管理人名册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36号

联系人:张宇凯

联系电话:0597-2989310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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