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李嘉为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任命:

赵海英为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张羽扬为长春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心锐的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常忠诚的长春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靳明的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康健为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郑作义为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任命:

祝仰辉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赵若愚、田开伍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勇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林峰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立金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爽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互联网法庭庭长;

王庆岐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佳骐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房思彤、何鑫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翟晓蒙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刘闯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吴威、姜晓健、齐小媛、田洪涛、张巍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剑虹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勇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爽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互联网法庭副庭长职务。

因工作变动,鞠国彬请求辞去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鞠国彬辞去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工作变动,吴刚请求辞去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吴刚辞去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