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自媒体人兵书评说在网上发文,称江苏宿迁的多家打字复印店不能打印举报控告材料,如有人胆敢打印,一经发现,就会被处以数千元罚款。

众所周知,举报是国家赋予公民的正当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正因为有批评权、建议权、控告权、检举权、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才不断地促使了社会进步;正因为法律赋予了公民监督公共事务的权利,才让那些公器私用的人无处遁形。

每一个公民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追求真相的权利。那么,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为什么宿迁会发生这种不让打印店打印举报材料,有悖于法律的奇葩事呢?

据兵叔评说披露的信息显示,4月29日,上海某律所的一位律师去一家打印店打印一份控告材料时,遭遇了店主拒绝。

我们常说有钱不赚是傻瓜。那这名店主为啥有钱也不赚呢?

其实,不是他不想赚,而是不能赚。

店主告诉律师,不能打印控告材料的原因是当地有要求,凡是打字店胆敢打印这种控告举报材料,一经发现就要被处2000元到5000元钱罚款。

该店主还说,当地警方会经常就此事进行检查。

如果此事属实的话,宿迁的这种做法就非常令人费解。

群众打印材料无非是为举报投诉或者上访,提供有效的依据。

若是担心因此会对被举报的相关干部造成不利影响,或是为当地政府带来上访压力,就要求打印店不许打印举报材料的这种做法,无疑是掩耳盗铃。

无论是举报投诉还是上访,都是群众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不仅反映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更是一条政府倾听群众呼声的渠道。

这种我国特有的政治表达形式,怎么到了宿迁就变了味呢?

据了解,早在2015年的时候,就有媒体曝光,宿迁市泗洪县的打印店被要求禁止打印上访材料或起诉县委政府的起诉状。

只是没想到时隔八年之后,在法治愈加完善的今天,在法治建设的路上,宿迁非但没有进步,还一直原地踏步。

让打字复印店拒印举报控告材料,就能杜绝了群众反映疾苦的声音吗?拒印上访材料,就能堵住这天下所有百姓的悠悠众口吗?

对民间疾苦充耳不闻,这种人为制造出的一方盛世,只是皇帝的新衣,这种假象,自欺欺人。

八年前暗中操作打印店拒印举报控告上访材料的事,后被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否认,真相至今扑朔迷离,没想到八年之后,这种“上面要求”的荒唐事再次发生。

可以预见,此事被曝光后,宿迁方面的说辞很可能还是坚决否认。

这种坚决否认底气的背后,与要求打印店拒印材料如出一辙,一样都是权力在撑腰。

民心不可违,民利不容侵。

如果连群众声讨公道的声音都会被“硬生生”地压制下去,反映出的是当地政府信访工作的失职。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希望宿迁当地执政者能够畅通言路,多听一听民声。

少做些诸如此类荒唐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