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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

廉洁提醒函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特向全院干警作出以下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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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借礼尚往来之名搞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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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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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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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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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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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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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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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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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反带班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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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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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源网络)

霞浦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