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驾驶员:

因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具体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5月6日,乌兰察布市市辖区考场、检测站、服务站无法正常办理车驾管业务;

二、5月6日,市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各旗县市区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4月30日

▎编辑 / 杨佩腾

▎初审 / 倪卫平

▎终审 / 张东东

▎来源 / 支队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