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欧洲议会立法者以374票对235票通过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法案(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简称“CSDDD”)。意味着这一折衷版本的法案在欧洲议会层面正式获批。下一步,CSDDD还将经历5 月 15 日欧盟理事会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以及5 月 24 日竞争力委员会 (COMPET)的会议表决。最后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理事会通过后 20 天),欧盟成员国将有两年时间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内法。
法案一经生效,部分中国企业将在未来的3-5年受到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从企业可持续发展角度,提前规划应对措施,建立负责任供应链管理体系将是必然选择。本文将主要从CSDDD的立法背景展望趋势,探讨中国企业应对措施以及对如何建立负责任供应链体系并将尽职管理融入该体系给出建议。
一
立法背景
9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贸易的兴起,国际品牌对供应链风险也越发关注,从而带动起全球供应链管理的发展。许多国际组织也形成了国际自愿性标准来支持供应链管理工作,比如《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OECD跨国企业指南》《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RBA责任商业联盟准则》《BSCI商界社会责任倡议》等,这些标准也受到大型跨国公司的推崇,成为他们供应链管理基本原则框架。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背书、价值链的复杂性、市场压力、信息缺失和成本等问题,有关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的好处并未在公司和行业中广泛呈现。如果相关工作是基于自愿性标准,即使在发生伤害时也不会为企业和受害群体带来法律支撑。2013年,发生在孟加拉首都达卡拉纳广场悲剧的发生更为我们敲起了警钟。
拉纳广场悲剧:2013 年4月24日,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郊外,非法容纳多家服装厂的八层楼高的拉纳广场大厦倒塌,造成 1138 名工人死亡,更多工人受伤。虽然前一天就发现了结构性裂缝并进行了公开报道,但工人们仍被迫重返工作岗位,以确保对全球跨国服装公司的供应。这场悲剧在当时就已凸显,跨国公司不仅要对全球价值链中的侵犯人权行为负责,而且迫切需要规范其行为,确保受害者能够诉诸法律。事实上,它也影响了法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尽职调查法《企业责任警戒法》(“Corporate Duty Vigilance Law”),该法于 2017 年通过,又称 "拉纳广场法"。
随后,欧盟成员国开始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监管和要求。2017年3月,法国颁布了《企业责任警戒法》,要求公司建立和执行尽职调查以应对与人权和基本自由、严重健康或环境损害相关的风险。2021年3月,德国颁布了《企业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LkSG),要求公司确保在其供应链中不会发生雇佣童工等侵犯人权的行为,并进行风险分析、建立投诉程序和有效消除所认定的侵犯人权行为。此外,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和瑞典等欧盟成员国均计划出台类似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支持了当地企业开展尽职调查的行动,但在更广范围内,却也为相关企业创造了一个不公平的监管环境。
因此,欧盟决定出台一个适用于欧盟所有成员国的统一监管框架。CSDDD(草案)应运而生,其后立法的过程虽历经坎坷,但目前也是曙光在望。同时,在立法的进程中,我们也看到相关的企业、协会以及民间组织也成为该法案的拥护力量。例如在2023年12月13日,包括宜家、联合利华、欧莱雅、CDP、WWF、负责任商业联盟(RBA)等在内的多家企业、协会和民间社会组织联合呼吁“制定欧盟范围内的负责任商业标准”,敦促欧盟共同立法者达成政治协议,通过有效的最终法律。
如今,CSDDD已经箭在弦上,一旦生效,符合适用范围的部分中国企业必然将会被该指令直接或间接覆盖到。终版CSDDD将高风险行业(包括纺织、服装、鞋类、农业、林业、渔业、食品和饮料、矿产资源开采和建筑等)在文本中删除,而对所有行业企业的要求一致。虽然在欧盟有经营活动大型中国企业将最早可能从 2029 年开始受到指令的直接影响;但是部分中国企业则可能从 2027 年开始就受到间接影响,因为指令所覆盖欧盟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中国企业可能成为尽职管理的对象,欧盟企业对中国供应链监管的力度也将更加严格,监管手段将更多地引入与尽职管理方法论相一致的评估、审核、验证以及相关数据的提供。
二
企业应对措施与建议
1
提升法规识别与合规管理
企业需深入理解CSDDD等欧盟ESG相关法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避免违规行为。通过建立或优化合规管理体系,包括可持续尽职调查、风险管理与防控机制,确保业务活动及供应链管理符合新的法规要求。同时,密切关注欧盟对于这些指令的后续解释和指南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更新,以便及时调整自身策略。
2
强化供应链透明度管理与客户关系
加强对供应链的全面审查和透明度管理,确保符合欧盟的可持续发展标准,与供应商合作进行必要的改进,或寻找新的合规供应商。同时,与欧盟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了解并满足他们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强化供应链上下游合作。
3
促进环保与社会责任
加大在环保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投入,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可持续产品开发及绿色供应链管理,关注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改善员工福利、支持社区发展等,通过社会责任的履行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4
构建积极的国际形象与市场适应性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展示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塑造良好的国际形象。同时,持续关注中国及全球的ESG评价体系和政策动态,灵活调整企业战略,以适应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和要求。
搭建供应链尽职调查体系建议
根据CSDDD的要求,相关欧盟和非欧盟企业应就自身运营、子公司运营以及活动链运营的人权和环境不利影响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于中国的大型企业,应建立负责任供应链管理体系,将其融入管理战略、目标、政策与制度之中,以应对海外业务拓展的风险:
1)建立有效的供应链尽职管理战略、 目标、政策与标准。建立有效的供应链尽职管理战略,明确具体目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政策与标准,以确保供应链的合规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自上而下明确管理职能与工作。确保供应链尽职调查体系的高效运作,企业应自上而下明确管理职能与工作,企业高层应明确供应链尽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有效的供应链尽职管理不仅能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还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应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采购、物流、质量控制、财务、风控等部门),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能得到有效执行,从而构建出协同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
3)法律法规识别与风险评估。企业应注重法律法规的识别与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收集、定期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链各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4)供应商定期绩效评估、审核 与年度评审。企业应建立供应商定期绩效评估、审核与年度评审机制,确保其服务质量、透明度和合规性符合公司要求,同时通过年度评审,不断优化供应链结构,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
5)建立有效的供应链上下游沟通渠道与定期披露。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了有效的申诉渠道,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促进问题及时发现与解决,从而增强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和利益相关方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分享/共享行业法律法规的更新与行业趋势,并定期披露供应链尽职管理绩效。
6)持续改进与补救计划。与供应商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供应商持续改进,不断优化供应链管理流程。制定完善的补救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事件。一旦出现问题,可迅速启动补救措施,包括调整供应链策略、寻找替代供应商、加强质量控制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恢复供应链的稳定性。
CSDDD强调了对中小型企业(SMEs)供应链的间接影响。虽然中小型企业不直接属于CSDDD的适用范围,但由于它们可能是受影响大型公司的上游或下游价值链的一部分,因此间接受到影响。
三
结语
CSDDD的获批,无疑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更明确、更具体的指导。期待更多的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将可持续发展融入自身的战略规划与日常运营中,共同推动行业的绿色转型与升级。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关注CSDDD的动态,以及分享对负责任供应链的观察建议,欢迎持续关注。
供稿:徐昆腾 邵雨曦(实习生)
编辑:张瑞环
审核:徐昆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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