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化解纠纷的最佳方案

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

切实提升

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杭锦后旗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导向,在处理案件时,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诉前保全+诉前调解”

促企业诚信经营

近日,杭锦后旗法院采取“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两起涉企合同纠纷,促成双方企业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兑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起案件中,内蒙古某农投管理公司与杭锦后旗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在2023年4月签订《委托种植合作协议》,因杭锦后旗某种植专业合作社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供应某蜜25号48万斤,按照实际收购价格和数量计算,有货款460000元未退还。申请人内蒙古某农投管理公司于2024年3月4日依法向杭锦后旗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另一起案件中,内蒙古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杭锦后旗某牧业有限公司因常年供货业务往来频繁,2023年7月31日经双方对账,杭锦后旗某牧业有限公司确认对账金额为46420元。后内蒙古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故于2024年3月7日依法向杭锦后旗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两起纠纷标的共计506420元,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存款。承办法官在文书送达过程中,为被申请人分析冻结账户会给企业今后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反复给双方释法明理,说明诉前化解可以缓解双方矛盾关系,也不影响今后双方的合作,在法官的用心调解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一起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另一起兑现货款,并依法申请解除保全。

将“诉前保全”的刚性与“诉前调解”的柔性相结合,以法院强制手段督促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调处,能够有效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纠纷化解于诉前,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实现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双赢。自2023年5月杭锦后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伊始,为了尽可能实现矛盾纠纷的一次性化解,促进生效案件的执行到位,减少衍生案件,杭锦后旗法院便开始探索“诉前保全+诉前鉴定”模式,截至目前,已有100余起纠纷通过该模式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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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新身份”

赋能矛盾纠纷化解

“谢谢政协委员、谢谢调解员,感谢你们能理解我们的难处,我们一定会按月还钱。”前不久,在杭锦后旗矛盾调解中心的调解室里,两位当事人不停地道谢。

这是两起供热费用纠纷,朝某、郝某两户住户以供热温度不达标、家中经济困难为由,拖欠景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三年的供热费用,景祥热力有限公司索要未果后将二人诉至杭锦后旗法院。法院经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本着最大程度降低群众诉累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旗多元矛盾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政协特邀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员耐心倾听二位住户诉求,为他们排忧解难、消除疑虑,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住户诉求与实际困难反馈至热力公司。待住户情绪缓和后,又对其详尽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让其明白缴纳供热费用是居民的义务。最终,在两位调解员的用心沟通下,当事人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供热费用,至此拖欠3年之久的供暖费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杭锦后旗法院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纷机制,聚合多元解纷新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解纷渠道,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自去年11月底与旗政协共同成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以来,政协委员已成功参与化解17起矛盾纠纷。

来源:杭锦后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