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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六稳”“六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福建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对涉企社矫对象精准甄别和有效监管,进一步推动对涉企社矫对象的依法平等保护,4月29日,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强监督 优社矫 助企业 促发展”活动。市人大代表张怀玉,区政协委员彭晓,特约监督员林志伟,晋安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李,晋安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关艳晖,及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相关人员、辖区内16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本次活动。

晋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花灵介绍晋安区检察院主动把认真履行涉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融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大局,对涉企社矫对象因工作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召开公开听证,不定期开展针对涉企社矫对象的企业合规、涉税专题、职务犯罪预防等普法讲座,在维护执行“刚性”的前提下,体现出社区矫正的“柔性”,提升了涉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确保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晋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浩同志介绍在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简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工作流程,对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电话联络、实时视频、信息化核查等手段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民营企业中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检司协作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晋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林怡阳为涉企社矫对象解读《福建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围绕社矫对象外出的请假范围与事由、需要的证明材料、外出请假流程、获批准外出后应当遵守的规范四个方面对涉企社矫对象最关心的相关法规进行讲解,并通过分享实际案例,让涉企社矫对象能更直观地感受到检察院与司法局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作出的努力和成果。

全体人员还一起观看了《检察时间》社矫检察工作普法片《掩耳盗铃的“虚拟定位”》。该片以案释法,向涉企社矫对象展示利用虚拟定位“不假外出”的反面处罚案例,让涉企社矫对象明白该行为的违法性,加强守法意识,并展示新版“在矫通”APP位置确认的精准性及虚拟定位告警功能,切勿对逃避监管存侥幸心理。

关艳晖专委总结时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检察院、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要能动履职,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检司联动,激发涉企社矫工作机制的效用发挥,共建涉民企社矫对象台账互通机制,跟进动态监督、规范管理、联合普法;要延伸司法效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重要的是防未病治已病,打造晋安特色经济治理样本。

最后的座谈会环节,涉企社矫对象代表就企业目前经营情况、需求和困难进行交流发言。各方围绕如何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晋安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关艳晖向涉企社矫对象代表颁发普法手册和“晋检·力护企”社区矫正检察官联系卡。晋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浩向涉企社矫对象代表颁发普法手册和社区矫正联系卡。该普法手册由晋安区检察院精心制作,主要介绍企业合规经营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联合区司法局不断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程序,兼顾执法的严肃性和监管的灵活性,在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的前提下,积极回应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理合法诉求,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文案:林怡阳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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