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

2024广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暨“家520”购物季(夏季促消费)活动

正式启动

江门市消费者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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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国家、省、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发放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

三大重磅活动燃点十足

发放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补贴申领流程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 个人身份信息;
● 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 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发放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江门新购新能源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发放一次性购车消费券补贴。补贴标准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补贴7000元/辆。

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对个人消费者交售任一旧家电并购买符合条件的17类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产品和手机类电子产品,发放消费券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新购置家电销售价格的10%,每件家电(或单张消费券)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单个消费者补贴不超过2000元。参与活动的产品范围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共17类家电产品。

江门市汽车置换更新

和家电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将于近期发布

消费券申领平台将于近日发布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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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商务厅、江海区经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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