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法学会研究基地成立大会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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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基地成立大会暨授牌仪式(郝琳 摄)

法学会研究基地成立大会上,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艳丽宣读了《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北疆法治文化研究基地的批复》《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轻罪治理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的批复》及《关于成立生态保护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的批复》。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乔欣为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北疆法治文化研究基地、轻罪治理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授牌。乌兰察布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高奎为市法学会生态保护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授牌。

乔欣在讲话中表示,近年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区检察理论研究贡献了重要力量。北疆法治文化及轻罪治理检察理论两个研究基地同时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开创了全区繁荣法治理论研究新局面,充分体现了积极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建设法治中国要求,在全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乔欣对研究基地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切实加强政治引领。二是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三是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秀在发言中首先代表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党组向自治区法学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市法学会以及社会各界对市院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的文化建设、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工作进行了总结。

郭文秀指出,下一步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一要明确研究基地“是什么”这个前提。要立足研究基地职责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找准工作方向,发挥所长、形成特色、务求实效。二要明确研究基地应当“干什么”这个核心。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出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对检察文化建设及司法办案产生实实在在的指导、引领作用。三要明确检察研究基地“怎么干”这个关键。要健全共建机制,加强常态化联系,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让更多的检察人员成为“刀笔兼通、以笔驭刀”的多面手。

赵国华就加强北疆法治文化和检察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研究基地桥梁纽带作用,提出几点意见。一要深刻认识北疆法治文化、轻罪治理、生态保护检察理论研究的重大意义,一体深化检察文化和检察理论创新,推动研究成果尽快转化为检察生产力。二要统筹北疆法治文化建设与轻罪治理和生态保护检察理论研究,实实在在回答并促进解决检察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真研究”解决问题、研究解决“真问题”。三要广泛凝聚研究合力。要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研究的“头雁”效应,让学理论、重研究、促实践蔚然成风。要坚持开放式研究道路,开展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建,推动形成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有力度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聚焦法律监督重点、难点问题,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化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按照立足乌兰察布、面向全区的工作要求,努力把研究基地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更好服务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光荣使命。(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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