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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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评审程序】地市-省级

【活动等级】省级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省级截止时间)

【对口学科】美术

【活动名称】广东省第七届粤港澳大湾区学校美术作品展

【参加对象】广东省在校师生

【活动形式】美术作品

文件全文:

一、参与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具备书法特长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作品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突出学校美术教育教学成果,反映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专业特色和教学水平,体现学校美术教学与文化发展的有机衔接。体现粤港澳三地师生爱国、爱港、爱澳情怀,反映大湾区当代人文精神,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大湾区建设发展等相关内容均可参评。

三、作品报送要求

1.评选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参评,每校限报1个项目。各学校可以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学生创新创意思维培养等方面,展示学校优秀美术教学项目。项目必须包括两个内容:

(1)教学项目介绍:以展板方式反映学校美术教学项目情况,包括过程、场景、成果、影响等,展板的内容和排版水平列入评奖要素点。以图文并茂的方式编辑制作成1幅A0尺寸(118.9CM×84.1CM)的纵向展板(最终以KT版打印展出)。

(2)美术作品8—12件。其中教师作品3—5件,其他为学生作品。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不限,平面作品与立体作品均可,但须适宜在既定的展厅空间展示。

2.评选办法

中小学项目分地市初评、省复评和省终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各地市组织初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择优统一报送。每个地级市限报5所学校参评(广州、深圳限报10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自行报送,每所学校限报1个项目。

第二阶段由省教育厅抽取评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评,并按照评分排名评选出入围第三阶段现场展示的项目。

第三阶段采取实地展示和现场终评,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0个。

根据各地市组织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

4.报送方式

(1)省复评申报材料包括:

①学校教学项目报送表(见附件3、附件4):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并另存一份Excel版作品清单)。

②作品图片(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命名):JPG格式,长及宽均不超过2560像素,亦不低于1440像素,文件不超过200M。

③高清展板内容:JPG格式,同时打包可用于编辑的已排版源文件。

请于2024年6月10日—20日,将上述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使用U盘保存,与纸质版一同邮寄)寄至或送至展览办公室。不支持到付,以寄达时间为准。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101室,邮政编码:510006 。收件人:杨曙光,联系电话:15952177760。

(2)省终评及展示办法:

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展位,每个展位的具体尺寸待定。其他工具、材料等由各地市根据作品情况自备,并派人在布展期间将作品送达展馆(待定),在指定位置自行布展(教学项目的KT板由展览办公室打印),布展时间另行通知。

中小学组获奖证书以学校为单位颁发,只署指导教师姓名。画册中的美术作品署师生姓名。

四、注意事项

(一)活动展览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或作品,无论何种原因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未按要求提供画册资料者,承办单位有权不予编入画册。

(三)进入复评的作品送展前须提前装裱装框后方可报送,费用由作者本人负责;贵重手工艺作品及细微作品,送展前须采取适当的防护和固定措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所有作品在撤展当天由各参评单位自行联系承办单位领回,运输费用自理,未及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承办单位统一处理。

(五)省教育厅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拍摄、录像、宣传及出版发行并对展品进行相应调整等权利,内容或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参展和收录画册。

(六)每位获奖者、获奖单位(中小学)可获双年展作品集1本。

(七)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如发现参展人员身份不符或参赛作品剽窃、侵权和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展权,收回奖励荣誉。参展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本次活动不收取高校和师生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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