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等待嫖娼”的案件火爆网络。

在案件中,一位张先生在没给钱,也没实施嫖娼行为,甚至连酒店房间都没找到的情况下,就在酒店的走廊被民警抓获,被认定属于嫖娼违法行为,行拘5日。

先看看事件的详细情况,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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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案件梳理的还是很清晰的,张某确实有意向嫖娼,只是还未实施,最终还是认定为嫖娼,对其进行处罚。

不过如此小的案件为何会引起广大网友的焦虑呢?看看网友们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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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网友写道:等红灯就是闯红灯?

点赞量最多。

毕竟意图这个东西,说也说不清,分也分不清!

网友们的焦虑其实还是来源于执法公信力下降。相信广大网友并不会否认嫖娼这个犯罪行为,他们只是担心“等待嫖娼”这个口子一开,就会出现过度执法和滥用执法权的行为。

“等待嫖娼”的罪名和现在饱受争议的寻衅滋事罪,有着相似之处,罪名成立与否,在于执法人员的猜想,其实这都与法律中的疑罪从无原则而相悖。

我们不妨学学网友们构建几个场景。

场景一:某地铁列车上,有几名穿着火辣的性感美女,让周围不少男性大饱眼福,甚至有些男性乘客想入非非并起了生理反应,恰好美女发现,以猥亵和意图不轨报警了,那么这样的案件该如何处理?

男乘客什么也没做,但是心里确实想了。那么按照“等待嫖娼”的逻辑去判断的话,男乘客就要被拘留了,因为他的生理反应必然是在大脑里实施了犯罪行为才引起的,那就有了犯罪动机和意向了,就要对其进行逮捕。

场景二:一位网友是个电影迷,喜欢看一些悬疑警匪片,他多少有点强迫症,看电影的时候,对于一些感兴趣的场景或事物,他都会在网络上进行检索,久而久之,他的检索词条大部分由枪械、炸药、保险柜构造等一些词条构成,他会多时候也会YY一下,幻想自己能像电影人物一样,成为世纪大盗。警察通过大数据分析,按照“等待嫖娼”罪名的逻辑,那就要对该网友进行抓捕,因为他收集了大量犯罪相关资料,有实施犯罪的意向。

场景三:妹子半带鄙视地对你说:“想睡我?一个亿!”然后你自视幽默且机智地回复:“哈哈,行啊!我觉得你值这个钱,十年后我来找你!”

就这么,你和妹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卖ypc,因为你们谈妥了价格,甚至约定了交易的时间。

我想现实生活中,这样类似的事情会有很多很多,就像网友们吐槽的那样。按照该案件的逻辑就是,只要有意向,有想法,那么就构成了犯罪。

公众之所以对这个案件有争议,主要是因为:法律不惩罚思想。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这一罗马法格言的基本含义是,思想是自由的,国家不能将任何人的思想作为刑罚处罚对象。反过来说,只有行为才能构成犯罪,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

“等待嫖娼”这个案件,张某确实有嫖娼的意向,但是并没有实施,必须予以警告,但如果按照等同于嫖娼处罚,无异于增加了“等待犯罪”这个词条,一旦普遍采取这种方式,大部分民众估计都跑不了,判与不判,就完全看执法者的心情了。

这是一个模糊的界定,在法律上是不可取的,还望严谨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