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我一直在内心抱持着一个小说梦,但直到过了我所知的最大器晚成的作家金庸写第一部书的年龄(31岁),我也没有写出来一部小说。
后来看到Chimamanda Ngozi Adichie的ted演讲《单一故事的危险性》,忽然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自小生长在尼日利亚的她,小时候看的都是英国小说。小说中的人物见面必然谈论天气,喜欢喝姜汁啤酒,吃的水果有苹果等等。
所以她刚开始写小说时,里面的人物也谈论天气(实际上尼日利亚的天气完全没有悬念和谈论的必要),也喝姜汁啤酒(虽然她并不知道这是何物),也吃着多汁的苹果(虽然她一直没吃过苹果)。
直到她长大,了解到更大更真实的世界,才明白小说中的人物,既可以不像英国小说中人物一样谈论天气过绅士生活,也可以不像别人想象中的非洲人一样饥寒交迫。
他们可以过自己本真的生活。
Chimamanda Negozi Adichie的演讲并不是从技艺层面堪称优秀的演讲,但她所述说的内容深深触动了我。
这个故事,以及她演讲中的其它很多故事,都在表达一个想法:我们往往生活在单一故事中而不自知,又往往会进而成为单一故事的制造者。
譬如我想写小说而未成,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一直以来我所接触到的文学理论告诉我,写小说必须要“体验生活”,而我看过的大部分被称为杰作的当代小说,又大多数是以乡村生活为作为故事情境。
可作为一个自小在城市长大的人,我唯一真切的乡村体验是初中时在浏阳的亲戚家住过一星期。把肥硕得走起路来屁股摇摇摆摆的鸭认成了鹅,把怀孕的体型巨大的羊一眼看成了牛,被野蚊子咬了一个一寸见方的包,竟然能够挤出水来。
对于我这样的人,《论语》里有专门的用来作价值判断的句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以致于我此后看到这个句子时,总有一点心虚。
所以看到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韩少功的马桥,我总觉得有些钦羡,有些陌生,更有一种疏离。那是我未曾经历也无法虚构的情境,而我被告知那才是真正的小说。
《白鹿原》的大名听闻已久,但最近才想到去看。一开始读,竟然难以释卷,被人物和情节抓得紧紧的,马上厕上加枕上,迅速地读完了。
这还是一部以乡村为故事情境的小说,只是这一次,我真的相信,中国的乡村里面,真的有几千年来文化的鸩毒和滋养、人性的罪恶和救赎、灵魂的卑劣和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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