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
大家都在享受着自己的小长假
为了守护大家的出行安全
酒城交警时刻提醒大家
随小编一起看看
因聚会“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一案一警示| “酒后”驾车酿事故,莫拿生命当儿戏!】
2024年2月1日15时许,王某酒后驾驶小车途经江阳区丹林镇丹江路时,越过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贾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人员伤亡。经检验,王某血样乙醇含量为144.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案一警示| “酒后”驾车引事故,切莫因几百米误一生!】
2024年2月14日16时许,李某驾驶小车行驶至龙马潭区蜀泸大道路段时,撞向道路中心护栏,造成车辆、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民警核查,立即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其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通法规面前
容不得我们有片刻的疏忽
从案例中汲取教训
遵守交通法规
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
别让酒驾耽误了“团圆”
“交通哥哥”和”安全姐姐”提醒的假期安全提示来啦!
信息来源:一大队、三大队、江阳大队
本期编辑:袁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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